論《美英公斷條約》

《論<美英公斷條約>》是宋教仁所著作品,出自於《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美英公斷條約》 
  • 作者:宋教仁
  • 作品出處:宋教仁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自四國借款成立與日英盟約改訂以來,世界之國際政局已大變化。識者皆謂,自是日美將益交惡,日英將益反目,美英將益趨於接近,蓋以關於極東問題,美國亦參列為競爭之一員,而其利害關係上,已不能不斥日而親英也。果也,據最近外報所傳,陽曆八月三日,美英二國遂有締結公斷條約之事。公斷條約全文共七條,第一條第一項即開宗明義規定應付公斷之事項,其文曰:“兩締約國之甲國,對於乙國所提出之條約上事項,或基於他種權利,而常存於兩國間之事項,若有不能依外交手段處理之爭議時,苟其爭議可以用法律之準則,與國際平和處理之主義及公平之原理,以為決定,且性質上不妨付諸公斷者,須付海牙常川公斷所或特別協約所設定之公斷所公斷之。”其範圍較普通公斷條約所規定之事項(應付普通公斷條約之事項有二:一國際爭議中不含政治上利害之事項;一法律問題中不關國家名譽與重要利益之事項),甚為廣泛,蓋為全約之根本。其餘第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公斷之手續,與締結特別協約之條件。第二條以下規定共同調查委員會之組織許可權等,亦完成本條約之精神者。聞美英政府已經籤押,此後惟俟美國上院與英國皇帝之批准公布。綜觀此約之主意,蓋欲以國家間一切爭議,經當事國合意,而悉付諸公斷,即關於國家之名譽與存在者,亦不除為例外。所謂總括的公斷條約者,即是之謂。美英二國間而成立此條約,則此後二國如有國際爭議之事,不必訴諸武力,而可得平和解決之法。質言之,即美英二國此後將無有戰爭之事。自平和主義出現以來,世界各國往往締結普通公斷條約,極力維持世界之平和,然皆止於部分的,而未嘗總括一切國際爭議。千八百九十八年,美英二國嘗有總括公斷條約之交涉,然亦未及定議而止,乃至今日,二國忽有總括公斷條約正式成立之舉,開弭兵之先河,為大同之前導,其有資於世界平和之運動甚遠且大,誠可謂國際上之一大進步也。
就外交關係之形勢言之,則此公斷條約者,影響於世界之外交政局,實非淺鮮,而直接及於吾東亞之影響則尤甚。何者?自日俄戰局告終,日本利用日英同盟之勢力,戴平和之假面,以經營滿洲,陽揭領土保全、、機會均等之主義,而陰行排他的獨占政策,且張牙舞爪,有擴張前進之勢,於是美人近來欲殖經濟勢力於極東者,乃不得不起而唱異議。英人者,與美為同民族之國,而在極東之經濟勢力,且先美而扶植有素者也。故美英二國往往互相提攜,以對抗日本之舉動。前者,新法鐵路修築之計畫,錦愛鐵路修築之計畫,滿洲鐵路中立之提議,皆其見端也。今歲四國借款成立,滿洲之財政實業諸權利,幾悉為人所壟斷以去,而為之主動力者,則為美國政府,而英人亦極力助成之者。日本以此借款條約大有妨害於己國之勢力,因擇該條約第十六條所許與四國之繼續投資優先權及與華人契約企業優先權之文,抗議於四國。聞四國中美國尤極力排斥日本之抗議,此可見日美交惡已有固結不解之象。英人恐日美二國之衝突終不能免,而不得不謀抑日助美之法也,乃於前月正值日本抗議四國方急之際,突然以改訂日英同盟條約之事迫脅日本。日本慮不徇英請,將全部決裂,則忍氣吞聲,一依英人之提議,而實行改訂。計其改訂之要點,只有加入第四條之一端,即言“如締約國中之甲國與第三國締結總括的公斷條約時,則該公斷條約有效期間,甲國不得因此同盟條約與該第三國交戰”是也。當提議改訂盟約之前,美英二國已早有締結公斷條約之商議,此第四條之加入,蓋即預為之地步者,故日英盟約改訂既終,美英二國不能不使公斷條約正式成立,亦大勢推移所必至者。推改訂同盟條約與締結公斷條約之意義,將來日美若果有開戰之事,英國執新盟約第四條為理由,必不能出兵助日而敵美,蓋意中事。而推所以改訂同盟條約與締結公斷條約之原因,英國必確有所見,以為今日苟不取消出兵助日敵美之義務,則將來必有實行出兵助日敵美之實事;美國亦必確有所見,以為今日苟不使英國取消出兵助日敵美之義務,則將來必遭英國出兵助日敵美之危禍。換言之,即美英二國皆確然覺悟日美戰爭之必不能免,乃不得不合謀以釜底抽薪之法,對付日本焉耳。是故者,可謂對日本之消極的同盟條約,乃經濟的侵略派聯合之成功,武力侵略派孤立之揭曉,而國際政局推移之一新紀元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宋教仁(1 8 8 2—1 9 1 3),湖南桃源人,字初,一作鈍初,號漁父,辛亥時期著名革命黨人。1903年入湖北文普通中學堂,後參與創立華興會,次年因長沙起義事泄逃亡日本。在日期間參與中國同盟會籌備工作,後代理同盟會庶務,主持本部工作。1910年歸國,後任《民立報》主筆,參與發動黃花崗起義,又與譚人鳳等組織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任法制院總裁,政府北遷後任農林總長。1912年8月,將中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共和實進會等團體改組為國民黨,任代理理事長。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被刺殺。編者簡介郭漢民,男,1 9 4 5年生,湘潭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優秀教師。著有《晚清社會思潮研究》、《中國近代史事探索》、《中國近代思想與思潮》等,主編、參編四卷本《中國近代社會思潮(1840—1949)》、《清代人物傳稿》(下編第六卷、第八卷)、《中國近代史實正誤》、《湖南辛亥革命人物傳略》、《“研討式五步教學法”的推廣與套用研究》等十餘種著作,先後在《歷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刊物發表論文一百餘篇。暴宏博,男,1984年生,湘潭大學出版社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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