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訪問心理

在實際調查工作中,訪問的對象範圍寬廣而複雜,部分被調查者由於種種原因,或多或少、有意無意地存在隱瞞真實信息的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從整體態度上來說公安民警需要面對的訪問對象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主動配合型和反感排斥型。正確把握被訪問對象的心理內容,根據其當時的心理狀態選擇適合的調查方法,從而獲取準確的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調查訪問心理
  • 外文名:Investigation visit psychology
主動配合型訪問對象心理分析
1.懲罰犯罪心理。這種心理往往出現在被害人、被害人其親友以及比較有正義感的案件知情人身上。被害人人由於受到犯罪的侵害從而迫切期望公安機關儘快破獲案件,懲罰犯罪分子並彌補損失,在這種心理情況下被害人以及其關係親近的人大部分情況下願意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
2.自我保護心理。娛樂場所、 飯店、 旅館經營或管理者、房屋出租者等人員對於發生在自己場所內的打架、 非法拘禁、 黃賭毒等相關的與自身無關的違法犯罪案件,出於洗脫自身嫌疑,避免受到牽連的保護心理,往往能夠主動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訪問工作。另外,一些在他人脅迫下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以及不知情的共同違法犯罪人員出於證明自己的無辜以免受處罰的心理也會積極配合調查工作。
出於自我保護的目的,以上人員有可能隱瞞與涉及自身的案件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要以中心途徑為重點,使用偏理性的說服方法,使用偏嚴肅的態度,講清楚法律相關規定,出示有關證據等,打消被訪問對象的僥倖念頭。
3.報復陷害心理。對於與違法犯罪人員有私人恩怨的人員,以及同行業的競爭人員等在面對辦案民警的調查訪問工作時出於報復私仇、栽贓陷害等心理也往往會表現得比較積極主動,甚至特別熱情激動。但是這種心理狀態下也有可能出現誇大其辭,故意誣陷等情況,對於他們提供的線索和證據,辦案民警在調查訪問的過程中要注意鑑別真假。
反感排斥型訪問對象心理分析
1.偏見心理。 近幾年來,由於公安機關自身個別不良案例或社會上一些媒體惡意炒作的影響,公安機關的形象、 權威在一定程度上被損壞,使許多民眾對公安機關及其民警懷有偏見,特別是曾經受過公安機關的不公正待遇的民眾,更是 “談警色變” ,他們認為所有警察會有“走後門”、“打招呼”、 收受賄賂、 欺軟怕硬等不良行為。這種心理狀態使他們面對公安機關的調查訪問時常常冷眼相對,默不吭聲,更有甚者不但不配合工作,還會故意製造事端,對民警的著裝、 語言、 禮儀、 執法程式的規範性進行“挑刺” ,存心阻撓辦案民警調查工作。
2.逃避隱匿心理。這種心理大部分出現在未被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身上。出於逃避罪行或者幫助隱匿的心理動機他們往往會直接拒絕辦案民警的調查訪問要求,民警上門走訪的時候常常不讓辦案民警踏入家門或者閉門不見,又或藉口被調查人員不在家等等。違法嫌疑人在這種情況急於逃避罪行,一般不會與辦案民警進行過多交流和接觸,而違法嫌疑人的親屬出於保護嫌疑人的心理則也有可能會提出讓民警拿出證據或證明等要求,故意刁難辦案民警
3.害怕牽連與報復心理。 這種心理狀態在調查訪問活動中比較常見,懷有這種心理狀態的一般是案件的知情人、目擊者等。但是由於害怕自身被捲入案件中或者畏懼案件相關人及其親屬的報復,這些人往往不敢向公安機關講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實,面對辦案民警的調查訪問一般比較冷漠,裝作毫不知情。這種心理狀態以女性和成年人居多。
4. 謹慎防騙心理。隨著詐欺手法的多樣化,冒充警察進行詐欺的案件也偶有發生,許多曾經被騙的受害人因此而對 “警察” 懷有戒心,特別是在民警需要著便衣進行調查訪問的特殊情況下,就更不易取得他們的信任。他們對上門走訪的警察一般不願會面,也不會輕易相信相關的證件、 文書。這種心理在辦理案件中比較少見,但作者在辦案實踐中確實曾遇到。
5. 羞恥心理。這種心理主要出現在侮辱、 猥褻案件,強姦案件的女性被害人身上。她們往往出於面子、 名譽、 羞恥心等心理不願意陳述、 不能有條理地陳述、 不能如實陳述、 陳述常常出現反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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