誦唱劇:作曲家在
樂譜上準確無誤地標出音調的節奏、速度和音量,可對於
音高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有時即使有音符但作曲家也不太強調它的音準,只是用線條勾出一個進行的輪廓。並允許演唱者在它的音區附近滑動,誦唱的方式還會造成聲樂、器樂各自分立,這便促成音樂更進一步地附屬於戲劇,我們把具有一種特殊的演唱方法和風格的作品泛稱為“誦唱劇”。貝爾格在他的
歌劇《沃采克》和《露露》中運用此種行腔方法。使它們成為誦唱劇中的典範。
華格納、亨帕丁克等人早在19世紀後期無償嘗試。例如有德彪西的
歌劇《佩里阿斯與梅麗桑德》、勛伯格的《月迷彼埃羅》都是因此而得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