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檢查法可以迅速區別聽力正常與否,也可大略地了解聽力情況和聽力障礙的性質。包括耳語試驗和話語試驗,適用於集體檢查。
基本介紹
- 名稱:語言檢查法
- 所屬分類:特殊檢查
正常值,臨床意義,注意事項,檢查過程,相關疾病,相關症狀,
正常值
能迅速聽到檢查者的詞語。
臨床意義
異常結果:耳語試驗和話語試驗的聽距相差懸殊者,為內耳病變。這種差距在老年性聾表現尤為明顯。中耳病變,則二者差距較小。 需要檢查人群:聽力障礙患者。
注意事項
不適宜檢查人群:無 檢查前禁忌:需將耳道內的耵聹清理乾淨。 檢查時禁忌: (1) 檢查室長度應在6m以上,環境安靜。 (2) 受檢者的外耳門與檢查者的口約在同一水平線上。 (3) 受檢者朝向見檢查者,用食指緊塞對側外耳道口,緊閉雙眼,使受檢者看不到檢查者發音時的口唇動作。 (4) 進行耳語或話語檢查時,辭彙的選擇應根據不同對象,最好用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詞或數目字。 (5) 發耳語時應注意,利用呼氣後的肺中殘餘氣體發聲;聲帶不振動,用構語器官發聲。
檢查過程
主要有兩種方法檢查 (1) 耳語試驗: 檢查者立於距受檢者6m處以簡單字句辭彙發出耳語聲,使受檢者復誦,如不能復誦,則可重複一、二次,但不可提高語音。如仍聽不到,則檢查者可逐漸走向受檢者,直到能聽清並復誦無誤為止,記錄距離作為分子,譬如3米,以正常聽距(一般為6m)作為分母,如4/6、3/6等,表示聽力減退的程度。受檢耳的聽覺敏度,可以此分數的平方值表示之。例如,耳語檢查結果為3/6,則聽覺敏度為(3/6)2=1/4,聽力缺損為3/4。同法再測另耳。 (2) 話語試驗: 如受檢者聽不到耳語,或只在很近的距離才能聽到耳語,則改用話語進行檢查,此時聽距應增為12m,也有增為20m。測驗與計算方法與耳語試驗相同。
相關疾病
失用症,老年性耳聾,分泌性中耳炎,慢性化膿性中耳炎
相關症狀
神經性耳聾,聽力下降,聽力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