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指標

評議指標

評議指標是用於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評價形成的評價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驗證,以進一步修正定量評價結果,使企業效績評價結論更加全面、準確。評議指標主要由經營者基本素質、產品市場占有能力(服務滿意度)、基礎管理水平、發展創新能力、經營發展戰略、在崗員工素質、技術裝備更新水平(服務硬環境)、綜合社會貢獻8項非計量指標構成。對於商貿和服務等企業因經營性質不同,在運用評議指標時,可以用括弧內的指標替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評議指標
  • 定義:用於對基本指標和修正指標評價形成的評價結果進行定性分析驗證,以進一步修正定量評價結果,使企業效績評價結論更加全面、準確。
  • 所屬學科:管理學
企業效績評價實行百分制,指標權數採取專家意見法特爾菲法確定。其中:計量指標權重為80%,非計量指標(評議指標)權重為20%。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計算方便,三層次指標權數均先分別按百分制設定,然後按權重還原。基本指標權數為100,其中財務效益狀況為38(淨資產收益率為25,總資產報酬率為13),資產營運狀況為18(總資產周轉率和流動資產周轉率均為9),償債能力狀況為20(資產負債率為12,已獲利息倍數為8),發展能力狀況為24[銷售(營業)增長率和資本積累率均為12]。修正指標權數為100,其中,財務效益狀況為38(資本保值增值率為12,主營業務利潤率為8,盈餘現金保障倍數為8,成本費用利潤率為lo),資產營運狀況為18(存貨周轉率和應收賬款周轉率為5,不良資產比率為8),償債能力狀況為20(現金流動負債比率為10,速動比率為10),發展能力狀況為24(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為9,三年銷售平均增長率為8,技術投入比率為7)。評議指標權數為100,其中經營者基本素質為18,產品市場占有能力(服務滿意度)為16,基礎管理水平為12,發展創新能力為14,經營發展戰略為12,在崗員工素質為10,技術裝備更新水平(服務硬環境)為10,綜合社會貢獻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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