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大數據建設發展水平評價指標

《企業大數據建設發展水平評價指標》是2019年11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大數據建設發展水平評價指標
  • 標準編號 :T/QBDA 3002—2019
  • 國民經濟分類:I6560 信息技術諮詢服務
  • 發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起草單位

青島賽迪國軟信息系統治理有限公司、 青島第三方工業和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有

起草人

任保東、 王嘉威、 單哲、 史高升、 凌勇、 吳業元、 王俊焰、 李春霞、 於磊、 劉振寶、

主要技術

4 治理成熟度
4.1 戰略
4.1.1 大數據戰略方針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對大數據的戰略要求、 發展策略和指導方向。
評價方法:
0分-未制定大數據戰略方針, 無組織級的大數據發展策略
1分-已制定並發布了書面、 完整、 有效的大數據戰略方針
0.1~0.9分-根據大數據戰略方針的書面化、 完整性、 有效性等確定, 未書面化和未正式發布
不高於0.5分; 無專門檔案, 但其他檔案中有相關內容涉及, 適當評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戰略方針檔案。
數據要求: 有正式檔案應提供正式檔案, 無正式檔案應儘量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4.1.2 大數據發展規劃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發展的長期規劃情況。
評價方法:
0分-未制定大數據發展規劃, 無組織級的大數據發展規劃或計畫
1分-已制定並發布了書面、 完整、 有效、 不少於3年的大數據發展規劃
0.1~0.9分-根據大數據發展規劃的書面化、 完整性、 有效性等確定, 未書面化和未正式發布
不高於0.5分, 有短期計畫不低於0.2分; 無專門檔案, 但其他檔案中有相關內容涉及, 適當評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大數據發展規劃檔案。
數據要求: 有正式檔案應提供正式檔案, 無正式檔案應儘量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4.2 組織
4.2.1 機構設定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責任部門的設定情況。
評價方法:
0分-未設定專門的大數據責任部門, 未設定專職的大數據責任崗位
1分-已設定專門的大數據責任部門, 大數據責任部門崗位設定和人員配備完整
0.1~0.9分-已設定專門的大數據責任部門, 崗位設定和人員配備不完整的適當扣分, 評分不
低於0.5分; 未設定專門的大數據責任部門, 根據大數據崗位和專職人員配備情況適當加分, 評分不高
於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大數據責任部門的設定情況材料。
數據要求: 材料應反映部門職責信息, 主管負責人任命檔案, 以及人員名單和工作分工。
4.2.2 機構地位(職能類別)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責任部門的職能定位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大數據責任部門
1分-大數據責任部門在企業單位組織內居於創新引領地位, 大數據責任部門主管負責人具有組
織全部運營決策參與權3
0.1~0.9分-根據大數據責任部門在企業單位組織內的重要程度適當評分, 屬於“後勤型” 的
評分不高於0.4, 屬於“決策引領型” 的評分不低於0.7
數據來源: 經驗估值。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可採用德爾菲法。
數據要求: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專家人數應為3人或以上單數。
4.2.3 崗位職責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中大數據相關崗位的職責明確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大數據相關崗位, 或有相關崗位但未明確任何職責
1分-對大數據有關的崗位均明確了崗位職責, 且崗位設定滿足最小特權劃分和不相容職務劃分
原則
0.1~0.9分-根據崗位設定和職責明晰程度進行評分, 未發布書面崗位職責的評分不高於0.5分
數據來源: 經驗估值。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可採用德爾菲法。
數據要求: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專家人數應為3人或以上單數。
4.2.4 CDO 制度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CDO(首席數據官) 執行情況。
評價方法:
0分-未實行CDO制度
1分-實行了CDO制度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CDO制度材料。
數據要求: 材料應有CDO任命檔案, 以及制度落實相關證明材料。
4.3 人才
4.3.1 大數據發展人才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專業人才數量滿足大數據發展需要的程度。
評價方法:
0分-組織內部無大數據相關專業人才
1分-組織內部大數據人才豐富, 完全滿足發展需要
0.1~0.9分-根據組織內大數據人才滿足大數據發展需求的程度進行評分, 人才數量少、 明顯
與單位規模不匹配的評分不高於0.4分
數據來源: 經驗估值。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可採用德爾菲法。
數據要求: 採用專家打分方式, 專家人數應為3人或以上單數。
4.3.2 大數據人員學歷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專業人員學歷構成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組織內部無大數據相關專業人員, 或人員學歷在大專(不含) 以下
1分-大數據相關專業人員學歷均為計算機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含) 以上
0.1~0.9分-根據組織內大數據人員學歷大專以下、 大專、 本科及以上的占比進行評分, 計算
機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占比不足60%的評分不高於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人員信息。4
數據要求: 人員信息包括在職狀況、 當前崗位、 年齡、 最高學歷、 畢業院校、 專業等。
4.3.3 大數據技能培訓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人員大數據技術普及和大數據專業人員培訓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大數據有關的培訓
1分-定期舉行全體人員大數據知識普及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 , 定期進行大數據人員專業培
訓(每年不少於3次)
0.1~0.9分-根據組織內大數據相關培訓情況進行評分, 未進行大數據知識普及培訓的評分不
高於0.4分, 未進行大數據人員專業培訓的評分不高於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人員培訓記錄。
數據要求: 培訓記錄信息應包括參訓人員、 培訓內容、 培訓時間等。
4.3.4 大數據激勵機制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對大數據工作給予的激勵機制或激勵政策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大數據工作激勵機制與激勵政策
1分-大數據工作激勵機制健全, 激勵政策合理並得到落實
0.1~0.9分-根據組織內大數據工作激勵機制與激勵政策實際情況進行評分, 大數據人員升遷、
獎懲、 貢獻考核辦法明確的, 評分不低於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大數據工作激勵機制與激勵政策相關檔案材料。
數據要求: 檔案材料應體現大數據人員升遷、 獎懲、 貢獻考核辦法等內容。
4.4 資金
4.4.1 大數據年度支出占年度非生產性支出比例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年度支出的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大數據年度支出, 或無常態化大數據年度支出
0.5分-大數據年度支出占年度非生產性支出比例超過10%
1分-大數據年度支出占年度非生產性支出比例超過30%
0.1~0.9分-根據組織內大數據年度支出占年度非生產性支出比例進行適當評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大數據年度支出和年度非生產性支出金額。
數據要求: 支出金額準確性偏差應小於3%。
4.4.2 數據安全投資占大數據建設投資比例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數據安全在大數據建設中的重視程度。
評價方法:
0分-大數據建設中無數據安全投資
0.5分-數據安全投資占大數據建設投資比例超過6%
1分-數據安全投資占大數據建設投資比例超過15%
0.1~0.9分-根據組織內數據安全投資占大數據建設投資比例進行適當評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大數據建設年度支出和年度數據安全支出金額。5
數據要求: 支出金額準確性偏差應小於3%。
4.5 合作
4.5.1 承建運維單位合作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建設和運維過程中外部合作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外部承建、 運維單位合作
1分-大數據建設和運維過程中均與外部單位合作, 且能夠有效管理
0.1~0.9分-根據大數據建設和運維過程中與外部單位合作情況進行適當評分, 僅有承建或運
維單項合作的不超過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承建、 運維單位合作協定及協定履約證明(如付款證明等) 。
數據要求: 合作協定應為有效協定。
4.5.2 監理審計單位合作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建設過程中和建設結束後外部監督管理合作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外部監理、 審計單位合作
1分-大數據建設過程中和建設結束後均與外部監理審計單位合作, 且能夠有效管理
0.1~0.9分-根據大數據建設過程中和建設結束後與外部監理審計單位合作情況進行適當評
分, 僅有監理或審計單項合作的不超過0.5分, 監理合作未形成常態的不查過0.6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監理、 審計單位合作協定及協定履約證明(如付款證明等) 。
數據要求: 合作協定應為有效協定。
4.5.3 檢驗檢測單位合作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建設項目驗收時外部檢驗檢測合作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外部檢驗檢測單位合作
1分-大數據建設項目驗收時與外部檢驗檢測單位合作, 且能夠有效管理
0.1~0.9分-根據大數據建設項目驗收時與外部單位合作情況進行適當評分, 項目檢驗檢測合
作未形成常態的不超過0.5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檢驗檢測單位合作協定及協定履約證明(如付款證明等) 。
數據要求: 合作協定應為有效協定。
4.5.4 諮詢設計單位合作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大數據建設項目前期外部諮詢合作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外部諮詢設計單位合作
1分-大數據建設項目前期與外部諮詢設計單位合作, 且能夠有效管理
0.1~0.9分-根據大數據建設項目前期與外部單位合作情況進行適當評分, 項目建議書、 可行
性研究報告、 初步設計與投資概算合作缺項, 每項扣除0.2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近三年諮詢設計單位合作協定及協定履約證明(如付款證明等) 。
數據要求: 合作協定應為有效協定。6
4.5.5 專家合作
指標釋義: 反映企業單位與外部專家合作情況。
評價方法:
0分-無外部專家合作
1分-建立了專家庫, 與不少於5人的專家有長期穩定合作關係
0.1~0.9分-根據企業單位與外部專家合作情況進行適當評分, 僅邀請專家參與臨時性論證評
審的, 評分不超過0.4分
數據來源: 企業單位提供專家庫名單、 專家合作協定及其他合作證明(如勞務費付款證明等) 。
數據要求: 合作協定應為有效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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