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中心法

評估中心法(assessment center method) 人格評估法。利用多種技術,對人的能力、動機、人格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以選取適合某一工作人員的方法。每一次施測都圍繞一個中心主題,一般由6個相應技術專家組成測試小組,被試一般為6人~12人,測驗大約經歷1天~3天。具體評估技術和測評方法將隨對被評估對象所處位置的要求而調整、變化。如選拔領導人,評估的具體方面主要有被試的領導藝術、決策水平、計畫和組織能力等。

常用小組訓練法,如通過商業遊戲活動、無領導下的爭論活動、籃球活動、各種外事訪問活動等進行測評。默里及其助手1930年在哈佛大學心理診所工作時提出。英國的戰事軍官選拔委員會和美國的戰略服務機構職員評估辦公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首先成功地用於辦事員的選拔。麥克儂在加利福尼亞大學引向對人格的評估,並在20世紀50年代,由布雷引入貝爾系統,而得以廣為套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