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疏

註疏

注文和疏解的合稱。對於文章或書籍正文做解釋的文字稱為注,或註解、注釋,對某些典籍、古文獻做注始於漢代。先秦是我國學術昌盛的第一個重要時期,流傳下來大批典籍、文獻,但由於語言的發展,文字的變遷,史料的缺遺和分散,漢代人已很難讀懂,從而一些學者專門為這些古書做註解。註解又有傳、箋、章句等名稱。傳,有轉授、相承師說的意思,一般指闡明經義;箋,是說明作者的用心,或斷以己意;章句,指分析正文的章節句逗;它們是各有不同角度的。及至唐代,許多漢人的註解也已不易理解。於是產生了新的註解形式,即註解者既註解正文,也註解前人的註解,也就是總的加以疏通,這種註解稱為“疏”,也稱“正義”,如《周禮》有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尚書》有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正義等。宋以前注和疏是分別印行的,後來則合為一本書,一般的排列是先注後疏,合稱註疏。 漢代學者主要是註解經書,後世歷代學者對許多重要古籍均從事了註解工作,註解的內容、範圍、體例也日益擴展和完善,如所注的範圍有詞語的音義,來源;引文、典故的出處;人名、地名、年代、方位和史實的考證;以及劃分段落,串講大意等等。註解的方式又有夾注、腳註、篇末注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註疏
  • 拼音:zhù shū(疏,舊讀shù)
  • 出自:《十三經註疏
  • 解釋:古籍的“”和“”的合稱
基本信息,詳細解釋,

基本信息

詞目:註疏
拼音:zhùshū
基本解釋
[notes and commentaries] 古籍的“注”和“疏”的合稱
《十三經註疏》

詳細解釋

1. 注和疏的並稱。注,對經書字句的註解,又稱傳、箋、解、章句等;疏,對注的註解,又稱義疏、正義、疏義等。注、疏內容關乎經籍中文字正假、語詞意義、音讀正訛、語法修辭,以及名物、典制、史實等。
宋 人將十三經之 漢 注 唐 疏合刊,“註疏”之稱始流行。 唐 韓愈 《冬薦官殷侑狀》:“前件官兼通三傳,傍習諸經,註疏之外,自有所得……以臣所見,堪任御史、太常博士。”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事始二》:“國史云:‘ 慶曆 以前,學者尚文辭,多守章句註疏之學。’”明 董其昌《袁伯應(袁可立子)詩集序》:“蓋隆萬之間,士子尺寸功令,宋人註疏之外一步不窺。”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舍註疏立異論》:“若舍註疏而立異論,不可輒許。” 郭沫若 《文藝論集·王陽明禮讚》:“儒家的精神、 孔子 的精神,透過後代註疏的凸凹鏡後是已經歪變了的。”
2. 記述,記載。
《三國志·蜀志·楊戲傳》:“其 戲 之所贊而今不作傳者,余皆註疏本末於其辭下,可以觕知其髣髴云爾。” 晉 袁宏 《<後漢紀>序》:“末吏區區,註疏而已,其所稱美,止於事義。”
3. 註解和解釋註解的文字。
陳師道 《後山談叢》卷一:“蓋舉子專誦 王氏 章句,而不解義,正如學究誦註疏爾。” 明 莊元臣 《叔苴子》卷六:“註疏非不能解經也,習於成解而廢夫研尋,則人之得之也不深。” 清 昭連 《嘯亭雜錄·陸中丞》:“公所著《切問齋叢書》,皆選本朝諸名臣奏疏見諸施行者,各分門類,其註疏尤詳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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