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意見

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具有公益性質,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實現一、二、三產業相互促進、融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加快推進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生活消費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2〕39號)和《許昌市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發展規劃(2014—2020年)》,現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意見
  • 地點:許昌市
  • 原由:加快推進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
  • 時間:2014—2020年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工作,保障措施,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國家支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為契機,立足我市實際,以“強農活市、促進發展、便民利民、保障民生”為總體思路,把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作為重點民生工程,納入年度發展目標;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政策扶持、市場運作,龍頭帶動、屬地建管”的原則,在市區改造提升或新建一批農產品市場,保障和改善民生。

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中原國際農產品物流基地建設,打造農產品綜合批發龍頭市場;按照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標準,改造提升市區現有農貿市場,新建一批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改造和建設一批社區生鮮便利店,建成覆蓋建成區的三級農產品市場體系,打造功能完善、流通高效、保障有力的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

重點工作

(一)著力打造設施完善、功能齊全的農產品批發龍頭市場。逐步將散布於市區內各農貿市場的批發功能向外遷移,取締經營不善、設施落後、管理粗放的各類小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快推進中原國際農產品物流基地建設,構建跨區域的流通框架,建成對接產地和集散地、服務許昌、輻射豫中南、連線全國的大型綜合性現代化農產品批發市場,發揮龍頭帶動功能,提升農產品批發組織化程度。
(二)加快建設布局合理、業態多樣的農產品零售體系。綜合考慮人口規模、消費特點、發展趨勢和現有資源狀況,逐步取締批零混雜、占道經營等落後流通模式,升級改造現有農貿市場,引進現代流通業態,構建以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和社區生鮮便利店為主體、以綜合超市生鮮區、臨時車載市場和電子商務為補充的城市鮮活農產品零售網路。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要採取改造提升現有農貿市場和選址新建兩種方式進行,使其具備果蔬、熟食、生鮮冷凍、活體宰殺、副食品分區交易能力,單點輻射半徑800—1000米,服務人口1—3萬人,建築面積控制在1500平方米以上。社區生鮮便利店要按照與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商圈互補、與居住區配套的原則進行布局和建設,使其具備分區銷售、冷藏冷凍、電子結算等能力,單點輻射半徑300—500米,服務人口2000—3000人,建築面積控制在100—200平方米;應由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採取直營連鎖和特許加盟連鎖兩種模式,實行生鮮產品統一採購、加工和配送;特許加盟應優先考慮占道經營攤販,通過免收加盟費和業務培訓,幫助其二次就業。鼓勵並扶持多種企業主體發展社區電子商務,面向社區居民開展農產品線上銷售,依託社區生鮮便利店搭建“線上購買+實體店取貨”的新型購銷模式,實現農產品流通線下線上互相促進和一體化發展。
(三)大力推進冷鏈技術在生鮮農產品物流領域的套用。依託中原國際農產品物流基地,建設立足許昌、輻射豫中南的大型農產品綜合加工配送中心,使其具備農產品加工、冷藏冷凍、檢驗檢測、跨區域冷鏈配送、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提升農產品加工、配送一體化服務能力。建設物流配送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實現物流配送供需雙方高效對接,開展面向各類零售網路終端的城市農產品冷鏈配送,以農產品綜合加工配送中心為主體,打造“批發市場—綜合加工配送中心—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社區生鮮便利店”一體化農產品冷鏈物流主渠道。
(四)探索農產品市場公益性實現方式,提升流通保障能力。從規劃和政策層面明確農產品市場的公益主體地位,將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社區生鮮便利店作為新建小區的非營利性公益配套設施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探索政府以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逐步實現農產品市場的公益性。依託農產品公共信息監測與服務平台,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動態收儲和應急保供回響機制,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及時採取措施平抑物價、保障市場供應和平穩運行。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檢驗檢測設施和制度,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

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工作領導組,由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分別任組長和副組長,相關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具體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劃、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應建立相應機構,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保障各項工作順利推進、落到實處。
(二)理順建管體制。原來由市直多個部門管理的農貿市場,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轉交給屬地縣、區政府(管委會)改造提升和管理。轉交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仍由原市直主管部門負責,商同屬地縣、區政府(管委會)研究解決。由市政府投資、回租回購的市場,統一由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三)明確工作責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為市區農產品市場建管責任主體;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為市政府投資的農產品市場建管責任主體;市直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市發改委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建設項目的立項和政策性資金爭取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財政扶持政策研究與落實、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制定與實施等工作;市國土局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建設用地供應等工作;市住建局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建設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竣工綜合驗收及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社區生鮮便利店場地使用性質監管等工作;市規劃局負責新建農產品市場項目規劃審批、規劃驗收、將農產品市場改造建設項目納入年度城建重點項目等工作;市工商局負責對市場內各類商品質量和經營行為進行監管等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內的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市區農產品市場市容與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占道經營查處等工作;市政府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負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檢測檢驗體系和制度,確保食品安全;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支持、配合和服務工作。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市直有關部門、縣(區)政府(管委會)要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出台的支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積極爭取中央及省級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扶持資金。二是市、縣(區)兩級財政每年要預算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對按規劃改造提升的農貿市場、新建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和社區生鮮便利店給予一定補貼。三是加大財政資金對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建設的扶持力度,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四是將農產品動態收儲、平抑物價等應急保供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農產品市場平穩運行。
(五)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要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的監督、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對投入運營的城市新型標準化菜市場及社區生鮮便利店進行星級評定,由市、縣(區)兩級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形成長效監管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市區農產品市場體系規範、有序、安全、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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