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許崇德,男,漢族,1929年1月15日生於江蘇省青浦縣(現為上海市青浦區)。1946年浙江
嘉興中學畢業,1951年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1953年中國人民大學國家法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至今。1971年因人民大學在“文革”中被撤銷而在北京師範學院(現首都師大)工作7載,任政教系黨史教研室主任,年級黨支部書記。1978年人民大學復校,返回人大,任憲法學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導師組組長,是中國人民大學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點建立人和主持人。
2014年3月3日23時59分,許崇德教授因病於北京逝世,享年85歲。
病逝
據中國人民大學官方網站公布的訊息,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原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原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原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原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許崇德,因病於3日晚11時5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代表著作
論文類
“
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依據和性質探析”,載《中州月刊》2005年第3期(《
新華文摘》2005年15期轉載)。
“黨的領導是憲法生命力的源泉”,載《
法學家》2003年第5期。
“我與中國憲法學”,載《
法制日報》2003年9月18日。
“中國憲法:人民權利保障書”,載《人權雜誌》2003年第1期。
“認真貫徹實施憲法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學習十六大報告 貫徹十六大精神)”(與周葉中、
李林共同署名),載《人民日報》2003年2月27日。
“現行憲法產生過程的特點”,載《
法學研究》2003年第1期。
“對現行憲法20年的幾點回顧”,載《
中國法學》(紀念現行憲法頒布實施二十周年特刊)2002年12月9日出版。
“現行憲法是祖國統一的保障”(筆談),載《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6期。
“中國共產黨指引憲法與時俱進”(筆談),載《
中國法學》2002年第6期。
“論現行憲法的形成與發展”,載《法學家》2002年第6期。
“使憲法真正成為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有力武器”,載《中國人大》2002年第22期。
“為什麼說現行憲法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載《
中國人大》2002年第15期。
“開天闢地明確方向——1954年憲法的特點”,載《
法制日報》2002年12月5日。
“‘
憲法司法化’是憲法學的理論誤區”(與鄭賢君合寫),載《法學家》2001年第6期。
“中國共產黨80年與中國憲法的發展”,載《法學家》2001年第4期。
“重視憲法監督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載《
人民法院報》2001年9月17日。
“為建立澳門特區而作好法律準備”,載《
法學雜誌》1999年第5期。
“邁向新世紀的根本大法――論九屆全國人大對憲法的修改”,載《
現代法學》1999年第2期(
人大報刊複印資料1999年第4期全文轉載)
“我國憲法與憲法的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法制講座的講稿),載《人大工作通訊》1998年第16期、《雲南人大》1998年第11期、《法學家》1998年第6 期,收入《在中南海和大會堂講法制》
商務印書館1999年12月出版。
“香港無證兒童案件評析”,載《
法律科學》1998年第2期。
“架設了解和研究香港法律的橋樑:<香港法律叢書>評介”,載《
中國法學》1998年第3期。
“為了香港未來的穩定和繁榮――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
政治體制的規定”,載《
光明日報》1997年7月1日。
“‘
一國兩制’下的特區政治體制”,香港《文匯報》、《
大公報》1997年7月19日。
“簡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載《
中國法學》1997年第3期。
“
香港立法會誕生簡述”(署名“秋紅”),載《政治學研究》1996年第4期。
“基本法是澳門居民權利的根本保障”,載《
澳門日報》1996年7月28日。
“為
澳門基本法的充分實施作好準備”,載澳門《華澳郵報》1995年5月11日。
“
社會主義憲政的不平凡歷程: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頒布40周年紀念”,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5期。
“健全法制 深化改革”,載《光明日報》1993年4月21日。
“在憲法指引下加速改革開放”,載《
法學評論》1993年第3期。
“試論澳門基本法的若干問題”(與胡錦光合寫),載《法學家》1993年第2期。
“各國武裝力量在其憲法中的地位”(與王振民合寫),載《
中國軍法》1992年第1期。
“學習基本法,宣傳基本法”,載香港《文匯報》1992年4月17日。
“
憲法規範與社會實際”,載韓國《法學》(朝鮮文)1992年第1期。
“論‘
一國兩制’對實現國家統一的戰略意義”,載《中國法學》1990年第2期。
“學習中央決定,加強憲法學的研究”,載《
法學雜誌》1985年第1期。
“經濟體制改革與憲法實施”,載《法學評論》1985年第2期。
“實施新憲法,加強國家機構的建設――紀念新憲法頒布一周年”,載《中國法學》1984年第1期。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紀念新憲法頒布一周年”,載《法學雜誌》1984年第1期。
“論國家主席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載上海《法學》1984年第2期。
“新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強大武器”,載《法學研究》1983年第1期。
“維護
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載《人民日報》1983年1月6日。
“新憲法是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與
王叔文、肖蔚雲合寫),載《
紅旗》(現改名為《
求是》)1983年第1期(該文被評為1979-1983年間紅旗雜誌優秀理論文章)。
“論國家元首問題”,載《
法學研究》1982年第3期。
“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重大改革”,載《紅旗》(現改名為《求是》)1982年第11期。
“代表候選人的宣傳”,載《人民日報》1980年2月21日。
“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載《法學研究》1979年第3期。
“充分發揮地方政權機關的作用”,載《人民日報》1979年7月1日。
“美國總統的反人民本質”,載《政法研究》1964年第1期。
“列寧對資產階級憲法的批判”,載《政法研究》1963年第4期。
“貫徹社會主義教育,修改國家法大綱”,載《法學》(上海)1957年第6期。
“介紹幾本學習憲法的書籍”,載《學習》1954年第6期。
“人民民主制度保證我國建成
社會主義社會”,載《工人半月刊》1954年第6期。
著作類
《學而言憲》(中國法學家自選集)(獨著),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
中國憲法》(朝鮮文,卞相弼譯)(獨著),韓國東玄出版社1995年版
CONSTITU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合著,英文出版),荷蘭克羅佛公司2001年版
《選舉制度問答(修訂本)》(合著),
民眾出版社1984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講話》(合著),
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選舉制度問答》(合著),民眾出版社1980年版
《政治常識問答》(合著),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全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考試大綱〉學習讀本》(由中組部組織編寫,全書共12冊),法律部分(編著),
黨建讀物出版社2003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大百科全書》(全書11類,共13冊)(編著),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法學基礎理論 .憲法學》(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用書)(編著),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最新香港民商法律》(中英文對照法律彙編,全書共9卷17冊)(編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務全書》(編著),
中國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編著),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行政法審判案例》(編著),台灣月旦出版社1993年版
《各國地方制度》(編著),中國檢察出版社1993年版
《人權思想與人權立法》(編著)(1992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疑難條文釋義》(編著),中國勞動出版社1992年版
《新中國行政法學研究綜述》(編著),
法律出版社1991年
《中國憲法參考資料選編》(高校文科教學參考用書)(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中國憲法》(高等學校文科教材)(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
《中國憲法教學大綱》(編著),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
《政治與政治科學》(兩冊)(編著),民眾出版社1982年版、1984年版
《憲法學》(高校法學試用教材)(編著),
民眾出版社1983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講義》(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64年版(校內發行)
許崇德全集(共12冊)
許崇德老師是新中國憲法學發展的奠基者和重要參與者之一,也是新中國
憲政建設歷史的重要見證人,參加過1954年憲法起草的輔助性工作,見證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制定的全過程。迄今為止,發表文章已達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參寫的學術性書籍75種。還編有《香草詩詞》三卷,出版《許崇德詩草》、《學而詠懷一許崇德詩詞集》及雜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冊。許老師不僅專業素養深邃,學術著作等身,而且對文學藝術亦有一定的造詣。舉凡詩詞散文、書畫篆刻,都有涉獵,顯示了他多方面的才華。
《
許崇德全集》彙編了許老師的主要學術成果以及文學作品,使他一生創造的精神財富不致散佚。
目錄
許崇德簡歷
新中國憲法學發展的親歷者——記許崇德老師的治學歷程與學術思想
第一卷 論文(1954年—1984年)
第二卷 論文(1985年—1994年)
第三卷 論文(1995年—2002年)
第四卷 論文(2003年—2008年)
第五卷 專著一
國家元首
第六卷 專著二
中國憲政史(上冊)
第七卷 專著三
中國憲政史(下冊)
第八卷 教材一
中國憲法教學大綱
憲法學自學考試大綱
憲法學
第九卷 教材二
中國憲法(第三版)
第十卷 序、跋信函、講話稿辭條
序、跋
信函、講話稿
辭條
第十一卷 文學作品
詩詞
散文
雜文、短篇小說
附屬檔案 許崇德指導的博士生名單
第十二卷 書畫及其他作品
榮譽獎勵
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2014)
首都教育60年人物(2009)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聯合頒發的突出貢獻榮譽獎(2009)
中國法學會頒發的新中國憲法學發展貢獻獎(2005)
中國2004年度法治人物(2004)
北京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2004)
2018年11月,被中國法學會推薦為改革開放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
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許崇德同志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並獲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積極推動者”。
代表項目
《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憲法學課題》(中宣部2007年項目)
《中國人權和人權立法》(國家社科基金1992年重點項目)
學術講座
《憲法探析》、《新中國法學泰斗系列:寶劍鋒自磨礪出》
突出貢獻
截至2009年,培養了博士研究生52名,碩士10屆。1982年在全國討論憲法草案期間曾於北京、天津、上海、洛陽、鄭州、瀋陽、
旅順、石家莊、
保定、長沙、杭州、合肥、昆明、西安、武漢等地作憲法報告或學術講座。1990年以來,曾先後應邀於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耶魯大學,韓國
漢城大學、中央大學,日本
立命館大學,
香港樹仁學院、
浸會大學、
城市大學,
澳門大學等校講學。1998年6月,曾為全國人大
常務委員會作法制講座,開講第一課憲法。2002年12月26日,曾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次學習會講解憲法。
迄2009年為止,共發表文章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參寫的學術性書籍75種。還編有《香草詩詞》三卷,出版《許崇德詩草》、《學而詠懷——許崇德詩詞集》及雜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冊。
2000年2月退休後,仍照常堅持工作,招收博士生,上講台授課,編書寫文章。2000年退休後已發表文章8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