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權按歐洲經濟共同體法律的規定,有其成員國某一國籍的個人或機構,無論是法人還是非法人都有權在另一成員國設立他們各自的工商企業、代理機構、分部或分公司。自此,某一成員國的公民在另一成員國領士內自由設立機構之權利的限制被逐漸地廢除,成員國公民可以象在本國法為其公民規定的相同條件下從事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立權
- 所屬學科:法學
設立權按歐洲經濟共同體法律的規定,有其成員國某一國籍的個人或機構,無論是法人還是非法人都有權在另一成員國設立他們各自的工商企業、代理機構、分部或分公司。自此,某一成員國的公民在另一成員國領士內自由設立機構之權利的限制被逐漸地廢除,成員國公民可以象在本國法為其公民規定的相同條件下從事活動。
設立權按歐洲經濟共同體法律的規定,有其成員國某一國籍的個人或機構,無論是法人還是非法人都有權在另一成員國設立他們各自的工商企業、代理機構、分部或分公司。自此,某一成員國的公民在另一成員國領士內自由設立機構之權利的限制被逐...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⑵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⑶公司章程;⑷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⑸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⑹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
設立登記是股份有限公司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註冊登記宣告成立的過程。關於公司設立登記的性質,國際上主要有兩種主義:(1)設立要件主義:即認為設立登記是公司成立之要件,非經登記,公司不得設立。英國,德國等國採取這一主義。(2)對抗要件主義:即認為公司設立登記僅為公司成立後對抗第三人之要件,公司即使未登記也可...
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法律效力 公司經設立登記:1、取得法人資格。2、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3、取得公司名稱專用權。
案例079增資或存特殊安排及財務、控制權與治理等問題(艾錄股份)案例080增資以死亡股東名義提交虛假證明問題(陸海科技)案例081股東未參與增資,存合法性質疑(東亞裝飾)案例082減資增資辦法及無形資產出資不實處理(金日創)案例083先增資後減資,完成股權轉讓與操作(良才股份)案例084非專利技術短期內出資又減資問題(...
即公司的成立除應具備法令所規定的條件外,還需經行政主管機關的核准,此法雖將公司的成立審查權交由行政行使,但仍有繁瑣苛刻之處,故現今較多地採用第4種立法主義。(4)登記準則主義。即法律規定了公司成立,取得法人資格的一定條件,以此為準則衡量公司的成立過程。滿足準則要求的申請設立者,即批准該公司成立登記...
公司設立協定,是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發起人訂立的關於公司設立事項的協定,性質上屬於合夥協定。而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投資者制定的,對公司、股東、公司的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組織關係和經營行為的自治規則。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性,對全體股東具有約束力,違反內部事務自治的基本規則——公司章程要承擔相關責任...
宣示登記並不強制權利人進行不動產登記,登記與否,由當事人自行決定辦理。權利的得喪變更,依據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即可確定,登記只是為了向公眾昭示不動產的權利和負擔情況。如前所述的在不動產上設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地役權等用益物權,以及參照不動產管理的船舶和航空器,均採用此種登記模式。
名稱設定權是法學術語,指法人、非法人組織的設立人,有權為所設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設定名稱。根據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設定名稱。[1]同時,設定名稱必須予登記,否則不發生效力,不享有名稱權。可見,與姓名權相比,名稱權自主的範圍要小得多。[2]類型 一是採取自由主義,法律不加限制,可以自行選定自己的名稱;...
第一節企業設立權規制 一、公共型國有企業的法人制度 二、公共型國有企業的設立原則 三、公共型國有企業的設立程式 第二節企業業務權規制——以政策性銀行為例 一、公共型國有企業的經營領域與業務權力 二、我國政策性銀行的業務權力失范 三、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的業務權規制鏡鑒 四、我國政策性銀行的業務權規制...
設權證券是體現票據在使用過程中所具有的特點的另一名稱。票據的權利義務,由票據的設立而產生。票據一經設立,票據的權利義務隨之而確立。如原來是賒銷關係的就轉化為票據的權利義務,並與原來因賒銷產生的對價關係分離而獨立存在。在票據可以轉讓的情況下,即使原來的對價關係有缺陷和問題,也應另行解決,票據到期應...
一物一權一方面是指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另一方面,也是指在一個物上不能同時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在性質上相互排斥的定限物權。名詞解釋 1.一般來說包括四種含義:a.一物上惟有一所有權之成立。b.一物一權主義系指一物上僅能成立一所有權,一所有權之客體,以一...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下列人員:(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二)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
用益物權中有一項是地役權。“地役權”是指,在相鄰關係以外,權利人按照契約約定處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之間在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產生的各種關係,以提高自己的生產或者生活水平。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借用乙公司的道路通行,以便利甲公司員工的出入。在我國,設立地役權的情況較為特殊。在國有...
股權設定是出資人根據其出資比例確定的,通常在公司設立之初都會有一個各方洽談出資份額的過程。但是,股權設定的過程中,通常存在很多法律風險。(一)股權設定過於集中引起的法律風險 在實踐當中,有不少公司有一個主要的出資人,為了規避我國法律對於一人公司的較高限制,通常會尋找其他小股東共同設立公司。在這種情況下...
第七十五條 【法人設立行為的法律後果】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第七十六條 【營利法人的定義...
第三。交易權與財產保管權分離;第四,會計內部職能分離。2.建立溝通管道。廣義的溝通是指信息自我傳承或個體間信息的有效傳遞與接受,並影響和產生實質的行動或結果。狹義的溝通是指不同個體間信息的有效傳遞與接受。所謂溝通管道就是指不同個體間有效信息的傳遞與接收的渠道和途徑。為了更好地對組織進行控制.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