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信託憑證是公司為購買設備時發行的金融證券。目的是利用稅收的優惠。設備信託憑證最初用於鐵路公司購買車廂和火車頭(統稱鐵道車輛),現已被其他類型運輸公司所採納。例如,汽車貨運公司融資購買大型車隊,航空公司融資購買運輸飛機,國際石油公司購買巨型油輪等。
根據法律安排,當公司向製造商訂購設備時,製造商將對這些設備的法定權利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將設備租賃給公司,同時出售設備信託憑證以籌集資金支付給製造商。受託人從公司收集租賃費,並將收到的款項用於支付信託憑證的利息和本金。因而本金是在一些特定的U期償還.這種規定使得信託憑證不同於定期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