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紀律

記賬紀律是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記賬工作中必須遵守的準則。主要包括:(1)啟用會計賬簿,應在賬簿襯頁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啟用日期、賬頁數、會計主管及記賬人姓名等。 (2)根據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不能隔頁跳行,每頁終了要結出合計和餘額,並註明“轉次頁”,將該數字記入次頁第一行後註明“承前頁”。

(3)除劃線、改錯、沖銷發生額可用紅墨水書寫外,其他一律用藍或黑墨水書寫。 (4)賬簿、憑證、報表中所列數字發生錯誤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正、赤字沖銷、補充登記等方法進行更正,不得隨意塗改、挖補、刮擦或用褪色藥水更改字跡。(5) 按照規定定期結賬。嚴格執行會計紀律是保證會計記錄真實、可靠的重要條件,同時也是審計監督評價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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