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憑證附屬檔案

記帳憑證附屬檔案是能全面反映每筆經濟業務活動情況的原始憑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記帳憑證附屬檔案
  • 外文名:Accounting document attachment
簡介,區別,

簡介

能全面反映每筆經濟業務活動情況的原始憑證,應按自然張數計算;
不能全面反映每筆經濟業務活動情況,需要附屬檔案進行補充和說明的,應在原始憑證上注說附屬檔案張數,並將其貼上在一起,附屬檔案不計入原始憑證張數;
某類或某些原始憑證利用自製封面已進行匯總的,如差旅費報銷單、支出匯總審批單等,其封面已對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活動綜合說明,對所附憑證張數也已註明,所以,它們應作為一張原始憑證計算。

區別

記賬憑證的附屬檔案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附屬檔案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
(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找;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複印件。
(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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