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文化

言語文化指人類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形成並不斷發展著的關於語言之運用的文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言語文化
  • 外文名:Language and Culture
  • 別名:語言文化
  • 繁體:言語文化
  • 拼音:yányǔ wén huà
  • 注音:ㄧㄢˊㄧㄩˇ ㄨㄣˊ ㄏㄨㄚˋ
組成結構,主要功能,

組成結構

言語文化的質,我個人的理解,大致由兩大部分計五個子項構成。兩大部分是仿照文化分類的第一級標準,將言語文化分作物質形態的和精神形態的兩部分。五個子項是:
(1)言語材料。已經固化為現時社會“工具文化”的辭彙、語彙(包括形、聲、基本義項及其書寫),這僅僅相當於語文教育理論學派之語言派、工具派所指的教學內容的部分。語文教育的言語文化論是將語言的形音義作為言語活動的物質文化選擇進來的。人們使用語言,無非內部言語――思維、外部言語――口頭交際與書面交際兩種狀態。用概念進行思維,用詞語構建言語,言語行為都建立在一個前提上,語言作為物質存活其中。言語活動,辯證法關於運動的法則告訴我們,沒有無物質的運動。
(2)言語產品。具體地說,指文章、話語。以往的語文教育哲學並不認可話語的言語作品屬性,只有文章才是言語作品,因為聲波衰減之後就蕩然無存,不能看做產品。現代科技手段已經能夠很方便地記錄、重現音頻,話語,屬於言語成品。
(3)言語技能。包括對言語材料的把握、對言語篇章的格局結構的把握、解析、重組與創製等一般操作。
(4)言語規範。指言語交際中的制度文化。如寫字的筆順、口語交際中的適場要求和文明交際要求、書面作品的行款格式等。
(5)言語美學和言語的民族性心理特質。言語過程中,不同民族的審美趣味是各具特色的。言語過程中民族性的共同心理趨勢,也是客觀存在的。語言學、文化學、民族學、心理學等等學科幾乎公認:語言與民族難以截然分開。“語言是最容易識別的民族標誌”(胡明揚主編《語言學》語文出版社2004.4版p7),前文還引述過“語言仍然被視為民族的象徵”。之所以列言語美學和言語的民族性心理特質為言語文化的一個子項,是因為,不如此,我們實在沒有辦法解釋自古以來中國社會之書面語教育憑什麼選擇了修辭作為內容?憑什麼選擇經典文獻作為教材?且,當代語文課程憑什麼在教學大綱、課程標準里規定:語文課程要“在培養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還要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 語言文字之間的不同就可以造成文化之間的不同,以及語言文字的誘導和暗示作用。文化是廣義上的文化,是包括人、環境、知識、技術成果等一切別具特色的物質對象。文化由方方面面的因素決定,其主要由九大因素決定,即環境、語言文字、科技、物慾原動力、情慾原動力、權欲原動力、審美、陰陽、萬物選擇。語言文字只是其中之一。

主要功能

語言是文化的載體,中文更是一種講文化的語言。在我們的歷史上,成語、典故燦若繁星,背後的淵源引人入勝,文化內涵非常深刻。
語言是人類特有的符號體系;言語是人對語言的使用及其生成品;言語行為有技術、藝術兩個層次。
語言文化與言語文化的區別在於,語言文化可能更多地是純粹理論研究層次的語言學或文化學視野里暫時靜止著的對象,是物質化的符號體系;言語文化卻是促進人的社會化實踐的理性部分――教育學――語文教育學――的對象。也就是說,語文教育理性思維只遴選言語活動中的活的、主流的、全民族成員都應該認同的文化要素作為對象,不關注全部的靜態的語言,也不矚目全部的文化。
言語文化存在於言語交際過程中,存在於言語作品中。言語文化的屬,是文化。言語文化包含於文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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