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詞原則

言詞原則,法庭審理以言詞即口頭的形式進行的原則。貫徹這一原則,是貫徹直接原則、辯論原則的必要條件。在中國,法庭審理中的訊問、詢問、發問、陳述、辯護、答辯、辯論、發言等都是按照言詞原則進行的,此外還包括當庭宣讀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鑑定人的鑑定意見、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等,並且聽取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言詞原則
  • 定義:法庭審理以言詞即口頭的形式進行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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