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理論

角色理論

角色理論是闡釋社會關係對人的行為具有重要影響的社會心理學理論。它強調人的行為的社會影響方面,而不是心理方面。認為人既是社會的產物,又能對社會作出貢獻。是一種試圖從人的社會角色屬性解釋社會心理和行為的產生、變化的社會心理學理論取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角色理論
  • 外文名:role theory
  • 含義:社會關係對人的行為的意義
  • 作用:強調人的行為的社會影響
  • 拓展理論:擬劇論
概念,理論來源,結構角色論,過程角色論,角色採擇,角色扮演,角色衝突,角色建構,

概念

“角色理論”並非完整嚴密的理論體系,而是在這一名稱直轄涵蓋的來自不同知識領域的側重於“角色”這一核心概念的研究。相關的實際研究學者共同為所謂“角色理論”做出了貢獻。
角色理論是關於人的態度與行為怎樣為其在社會中的角色地位及社會角色期望所影響的社會心理學理論,是試圖按照人們所處的地位或身份去解釋人的行為並揭示其中規律的研究領域。屬於從符號相互作用論發展出來的一個分支,參與這方面研究並有影響的人有布魯默(Blumer)、莫雷諾(J.L.Moreno,1934)、林頓(R.Linton,1936)、紐科姆(T.Newcomb,1950)、薩賓(T.R.Sarbin,1954)和戈夫曼等。
由於角色理論概念體系本身接近真實生活,因而具有良好的解釋能力,它不僅受到社會心理學的重視,也受到社會學、人類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領域研究者的高度重視。從其發展淵源上看,它的概念演化、發展和完善是由多種來源共同形成的,在20世紀20至60年代逐步發展和建立起來,並且主要受到了來自於社會學中的符合作用論的影響、來自於心理學的角色扮演技術的影響和來自於人類學的結構功能論的影響。

理論來源

首先把角色概念引進社會心理學的是G.H.米德。但他並沒有給角色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只是用作一種比喻以說明不同的人在類似情境中表現出類似行為這種現象。R.林頓(1936)認為,當個體根據他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實現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時,他就扮演著相應的角色。H.H.凱利和J.W.蒂博(1959)認為,角色是他人對相互作用中處於一定地位的個體的行為的期望系統,也是占有一定地位的個體對自身行為的期望系統。J.L.弗里德曼(1985)等人指出,社會角色是關於人們在特定類型的關係中應當如何行動的一套規則。蘇聯社會心理學家Л.布耶娃(1968)認為,對角色進行社會心理學分析固然要求首先研究角色行為的主觀因素,但是要真正認清這些主觀因素的實質,就不應當把它們抽象化,而應當把角色行為的主觀方面與客觀社會關係密切聯繫起來,因為角色期望無非是社會實踐中存在的客觀社會關係的思想形式、主觀反映。她認為社會角色是社會職能,是在特定社會中形成的一定類型活動和相應行為方式不可分割的統一體,歸根到底決定於個體在社會關係系統中所處的地位。社會給某一社會角色的執行者提出一般的行為方式或標準,每個人具體扮演這個角色時帶有一定的個人色彩。這些說法雖然有所不同,但是綜合起來可以看出角色在社會心理學中的基本含義。

結構角色論

結構角色論的代表是林頓,他認為角色概念是用作構造其關於社會結構、社會組織理論體系的基石。“結構角色理論家認為,社會是一個由各種各樣的相互聯繫的位置或地位組成的網路,其中個體在這個系統中扮演著各自的角色。對於一種、每一群、每一類地位,都能區分出各種不同的有關如何承擔義務的期望。因此,社會組織最終是由各種不同地位和期望的網路組成的。
簡言之,地位和相應的一系列期望組成了潛在的社會結構,這些期望又通過角色承擔者個體自我的角色理解能力和角色扮演能力來傳遞,最後又通過個體的具體角色行為來實現。顯然,結構角色論強調了社會過程的既定的、結構化的一面,即強調了圍繞社會關係系統中的地位的、代表社會結構因素的期望對於角色扮演者的行動起制約作用。

過程角色論

以特納為代表的過程角色論者以社會互動作為基本出發點,圍繞互動中的角色扮演過程展開對角色扮演、角色期望、角色衝突與角色緊張等問題的研究。

角色採擇

指關於自己和他人角色的構想。米德是在形成其自我理論和符號相互作用論時提出角色理論的。他認為人的社會自我的發展是通過角色採擇的。人們由於有了來自外界的經驗,才學會把自己構想為一個客體,產生了對自己的情感和態度,從而產生了自我意識。人的自我發展程度決定於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採納別人的意見,像他人對待自己那樣對待自己。他認為,構想處於他人角色,從他人角色的觀點觀察自己,是順利實現人際相互作用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米德的角色採擇的含義。小孩子就是通過角色採擇這種心理活動學習適宜行為的,成人則依據角色採擇去提高其交往效率。

角色扮演

指按常規的期望顯示出來的行為,也就是個人按照他人期望採取的實際行動。W.庫圖不僅區分角色採擇和角色扮演,而且還區分兩種不同類型的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role playing)和扮演角色(playing the role)。前者指個人在生活中實際扮演的角色,後者指暫時扮演某個特定的角色,如演戲。一個演員既扮演著一個演員的專業角色,又在某時扮演某個戲劇角色。
角色扮演在社會心理學中還有另外的用法,即用作模擬研究方法。在採用這種方法時,事先把實驗的目的告訴被試,取得其同意,而後要求被試在模擬情境中扮演某個角色,像在真實情境中那樣在模擬情境中行動,從而取得類似真實情境中的心理效果。
人們是在社會化過程中受到角色規則的訓練和教育的,偏離了社會角色規則會受到社會的排斥和制裁。人在一生中學會扮演各種角色,如孩子的角色,學生的角色,男女的角色、職工和領導的角色等等。這些角色使人們在不同的情境中以適當的行為方式與他人進行交往。兒童的角色遊戲是個人社會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個人在扮演符合他人期望的角色時會不會喪失自我呢?每個人都在一定的文化中通過訓練、模仿和認同學會扮演各種角色。只要人們真正相信他們的角色,認為應當完善地扮演,他們的行為就是真實的,他們的自我和角色就是統一的。只有當人們不相信和不認為應當扮演某個角色,只是為了滿足他人期望而扮演某個角色時,才會產生不真實的角色扮演,自我和角色分裂。社會心理學家S.朱拉德認為,這種人雖然是出於獲得他人承認的需要,但實際上往往既得不到他人的承認,也得不到自己的承認。

角色衝突

一個人可以同時扮演多個角色,並能保持各角色間和諧一致。但有時也會發生角色衝突。例如,一個職業婦女的職業角色和她作為媽媽的角色有時會發生衝突;一個剛進大學的學生,當父母來訪時,他作為一個獨立大學生的角色和作為父母的孩子的角色也會發生衝突。
在角色理論中通常把角色衝突區分為兩類:角色間衝突和角色內衝突。前邊講的例子是角色間衝突。角色間衝突往往與對不同角色提出不同的甚至矛盾的要求有關,個人不能同時滿足所有這些角色要求。角色內衝突通常與不同群體對同一角色的體現者提出不同的要求有關。
角色期望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時代而變化的。如對男女角色的期望相比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朱拉德認為,順從於刻板的角色是身心失調的重要原因之一。經常考慮個人扮演不同社會角色的方式,有助於保持身心健康。

角色建構

對特納而言,角色領會就是角色建構。人們在三種意義上建構角色:第一,他們通常面臨著一個鬆散的文化結構,在這時他們必須建構一個角色以扮演之;第二,他們假定他人也在進行角色扮演,所以努力建構隱藏在一個人行為背後的角色;第三,在所有的社會情境中,人們都試圖尋求為自己建構一個角色,主要是通過向他人發出暗示,確認某一角色來實現。這樣,互動就成了角色領會和角色扮演過程的連線點。使互動雙方彼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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