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
202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首部親職教育領域的專門立法,將親職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國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親職教育令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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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程
中國中央
2022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首部親職教育領域的專門立法,將親職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國事”。《親職教育促進法》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同時,還規定了親職教育的內容。比如,要求家長培養未成年人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養家國情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等。
中國各地
2022年1月6日,全國首份《親職教育令》在長沙發出;1月17日,深圳寶安法院發出了新法實施後的深圳市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2月11日,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法院發出武漢市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7日,仙居法院法官依據向離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送達了《親職教育令》;3月22日晚,資陽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播出安岳法院督促家長“依法帶娃”,發出資陽市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來鳳法院大河人民法庭為強化婚姻家庭審判,推進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在兩起離婚案件中對未盡到親職教育職責的家長發出《親職教育令》,敦促義務履行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
2022年7月,長春市九台區人民法院制發首份親職教育令,在警示教育監護人應當履行的“法”與“責”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022年8月,岫巖法院對依法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發出鞍山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11月,嘉禾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社會案例
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撫養權變更糾紛案,並針對監護人監護失職的情況,向其發出了《親職教育令》,責令其多關注被監護人的生活狀況,如違反裁定,法院將視情節輕重,對監護人予以訓誡、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2年1月10日,江門新會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尋釁滋事刑事案件中,針對監護人在親職教育中不到位的情形,分別向存在不良行為的作案人和被害人的監護人發出《親職教育令》,並聯合新會婦聯組織兩個家庭進行親職教育指導,協助糾正父母監護失職行為,督促其依法盡責帶娃。
2022年1月14日,遵義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對這對父母發出《親職教育令》。這也是《親職教育促進法》1月1日生效以來,遵義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1月14日,天長法院發出安徽首份“親職教育令”,依法責令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當事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
2022年1月17日,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在審理一起涉猥褻兒童刑事案件中,承辦法官徐立發出了《親職教育令》。這份《親職教育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生效後深圳市法院系統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1月26日,萬年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針對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監護不力情況,發出了萬年縣人民法院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1月28日,天全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針對監護人失職情況,天全縣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發出《親職教育令》。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生效後,雅安法院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2月9日,北京平谷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未成年盜竊案件,小強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同時法院針對未成年人父母監護不力的情況,向其父母發出全市首份《親職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積極履行親職教育和監護職責。
2022年2月9日,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對兩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發出《親職教育令》,並邀請專家進行親職教育指導。
2022年2月10日,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檢察院發出《親職教育令》,責令一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父母接受親職教育指導,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2022年2月11日,在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法院,法官給兩位孩子的父親楊某發出《親職教育令》。這是武漢市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2月14日,上海市寶山法院對一起離婚後探望權的強制執行案中的被執行人李先生髮出了寶山區首份《親職教育令》,也是上海市首份在執行階段發出的《親職教育令》。
2022年2月17日,貴港市覃塘區人民法院對一名即將刑滿釋放的未成年犯的監護人發出該院首份《親職教育令》,督促該名監護人積極履行親職教育和監護職責。
2022年2月,福安法院在審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盜竊案件中,針對監護人監護失職情況,依法發出《親職教育令》。
2022年2月23日,潛江法院浩口法庭在審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中,針對未成年人父母履行親職教育責任不當的情況,發出了《親職教育令》,這也是潛江法院發出的第一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福州閩侯發出首份涉非婚生子女親職教育令。
2022年,鳩江區法院依據該法,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中,針對被告人父母怠於履行親職教育責任的情況,發出蕪湖法院系統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京山法院在一起離婚糾紛中,對長期未盡子女教育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發出《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城廂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傷害犯罪案件中,針對被告人父母怠於履行親職教育責任的情況,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督促被告人父母積極履行親職教育和監護職責。
2022年3月10日,淄博高新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內,合議庭向被害人的父母宣布《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11日,修文法院在公開宣判一起涉未成年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向存在過錯行為的未成年人監護人發出《親職教育令》。
2022年,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抗訴案件,針對監護人怠於履行親職教育的責任,發出《親職教育促進法》生效後青海省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11日,漢濱區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小方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2年,罰金1000元,同時針對涉案未成年人家長存在監護不力、親職教育缺失的問題,對小方父母發出全市法院首份《親職教育令》,督促其積極履行監護和親職教育職責。
2022年,針對一起撫養費糾紛中父母監護失責、教育缺位的情況,忠縣法院根據《親職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及時向雙方發出《親職教育令》。
2022年3月14日,豐都法院就審理的一起撫養費糾紛案,針對被監護人的父親未給付撫養費和未履行親職教育主體責任的情況,發出了該院首份《親職教育令》,要求被監護人的父親積極提高親職教育能力和履行親職教育職責。
2022年3月16日,珠山法院在一起離婚案件中向該案當事人發出該院首份《親職教育令》,責令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及時進行有效的監護干預,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
2022年5月,15歲的揚州少年吳某無證駕駛機車,在城區飆車時將一電動三輪車撞出13米遠,導致三輪車駕駛人陳某不治身亡。法院對父母發出親職教育令。
2022年5月17日,雲南省魯甸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5月30日,義馬市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針對監護人怠於履行親職教育責任的情況,向監護人發出《親職教育令》,並聯合心理指導師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助力糾正父母監護失職行為。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來,義馬法院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會昌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針對監護人在親職教育中未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理念的情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在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開庭審理後,安福法院向被告張某(化名)發出《親職教育令》,這是自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以來,該院發出的第一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大余法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20日,曲陽法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27日,雲南省魯甸縣人民法院發出第二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河北省博野縣人民法院發出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6月,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時,向未成年人的父親發出親職教育令。這是曲江法院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令。
2022年8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在一起離婚糾紛回訪過程中,發現作為母親的原告陸某存在不正確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於2022年9月1日向其發出了該院首份《親職教育令》,督促其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
2022年9月,酉陽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盜竊案,在送達判決書的同時,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冉的父親發出《親職教育令》,督促其履行好監護義務。
2022年11月,主流日照訊息,莒縣法院宣判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針對監護人失職情況,分別對兩名監護人發出了《親職教育令》,責令其履行必要的監護和教育職責。
法律條文
第四十八條 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單位,以及中國小校、幼稚園等有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於履行親職教育責任,或者非法阻礙其他監護人實施親職教育的,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親職教育指導。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託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有關單位發現被委託人不依法履行親職教育責任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親職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並可以責令其接受親職教育指導。
第五十條 負有親職教育工作職責的政府部門、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主管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一)不履行親職教育工作職責;
(二)截留、擠占、挪用或者虛報、冒領親職教育工作經費;
(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五十一條 親職教育指導機構、中國小校、幼稚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親職教育指導服務職責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五十二條 親職教育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
(一)未依法辦理設立手續;
(二)從事超出許可業務範圍的行為或作虛假、引人誤解宣傳,產生不良後果;
(三)侵犯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法權益。
第五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親職教育過程中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