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指導令是人民法院依據《親職教育促進法》發出的法律文書。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制定的《關於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明確,符合這些情形,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不接受親職教育指導,或者接受親職教育指導後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決定書的形式制發親職教育指導令,依法責令其接受親職教育指導。
經初步統計,到2022年底,全國各級法院發出親職教育指導令10308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親職教育指導令
- 發布單位:人民法院
發展歷史,發出條件,制發程式,社會案例,
發展歷史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施行,解決“不依法帶娃”問題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而是納入法律規制範圍內,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重要議題。園區法院將以個案分析、動態監管、回訪評估的方式持續關注全市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的後續效果,凝聚社會力量,共同維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為構建和諧美滿的家庭關係貢獻司法力量。
2022年5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李某某的父母發出了《依法帶娃保證書》和《親職教育告知書》。這是自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呼和浩特市中院發出的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
2022年7月1日,CCTV14頻道(少兒頻道)報導了江津法院發出的重慶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並對《親職教育促進法》相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制定了《關於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旨在規範人民法院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解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各地法院發出的親職教育指導令在名稱、形式、內容和適用情形等方面不統一,對執行方式缺乏明確規範等問題。
2023年12月,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2份親職教育指導令,進一步延伸審判職能,強化親職教育指導,這也是該院首次發出《親職教育指導令》。
發出條件
《關於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明確了人民法院責令開展親職教育指導的情形。符合這些情形,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不接受親職教育指導,或者接受親職教育指導後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決定書的形式制發親職教育指導令,依法責令其接受親職教育指導。
制發程式
親職教育指導令應當載明責令理由和接受親職教育指導的時間、場所和頻次。開展親職教育指導的頻次,應當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履行親職教育責任以及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或犯罪行為的程度相適應。《關於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還規定,人民法院送達親職教育指導令時,應做好法律釋明工作。
社會案例
2022年1月,長寧區檢察院在對一起支持起訴調解結案的變更撫養關係案件跟蹤監督時發現,父親王某某疏於聯繫、關心未成年女兒小琳,怠於履行監護職責,遂向法院制發《責令接受親職教育指導建議書》。最終,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建議,向王某某發出《親職教育指導令》。這是自今年1月1日《親職教育促進法》施行以來,上海市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
2022年3月7日,蘇州園區法院聯合園區公安、園區檢察院傳送了全市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
2022年3月23日,建陽法院在辦理一起離婚案件中,對一名未成年人的父親發出了《責令接受親職教育指導令》。這是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後,建陽法院發出的首份指導令。
2022年4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過程中,發現被告人因自幼父親去世、單親母親劉某疏於管教而與社會閒散人員交往,最終走上犯罪道路,遂向劉某發出《責令接受親職教育指導令》,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前往北湖區人民法院接受親職教育指導。這是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以來湖南省發出的首份《責令接受親職教育指導令》。
2022年6月17日,金壇法院針對一起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發出金壇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並由監護人簽署《親職教育責任承諾書》。
2022年6月,龍南市人民法院向親職教育缺位的賴某某發出首份《親職教育指導令》。
2022年7月,密雲檢察院首次聯合發出“督促監護令+親職教育指導令”。
到2022年底,全國各級法院發出親職教育指導令10308份,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建立親職教育指導工作機構837個,開展親職教育指導38080次,為推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2024年4月,永康市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針對夫妻雙方對未成年人監護失職情況,永康市人民法院聯合永康市婦聯發出《親職教育指導令》,責令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盡到監護義務,讓未成年子女接受與其年齡相適應的親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