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

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是指智力測驗。美國學者畢瑞編制。適用於2歲~15歲兒童。內容是24個幾何圖形,分別印在8張16開的綠色紙上,每三個圖形印在同一頁紙的上端,下端的空白供被試照范圖抄繪。記分方式以照抄畫的正確與否為標準。既可團體施測,亦可個別施測。1972年台北師範專科學校出版修訂版,其中有2歲半至16歲的常模,在各年齡用百分位和年齡常模表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視覺動作統整發展測驗
  • 提出者:畢瑞
  • 國家/地區:美國
視覺發展是指個體感覺發展的一個方面。個體以眼睛為感受器,辨別外界事物明暗、顏色和形狀等特性的發展過程。國內外研究認為,個體視覺最初發生的時間為胎兒中晚期,4個月~5個月的胎兒已有視覺反應能力和相應的生理基礎。23周的胎兒即可在其視網膜上分辨出視桿細胞和視錐細胞。新生兒視覺接受器的突觸與成人已沒有區別。新生兒已具備一定的視覺能力和某些視覺活動。如光線強度的突然增加會使他眨眼,光線強度變化時,瞳孔會收縮。嬰兒基本的視覺過程主要包括:視覺適應(即調節能力);雙眼注視近物(即輻合能力);具有一定程度且正在迅速發展的視敏度、立體覺和色覺等。新生兒的視覺調節機能較差。2個月以前的嬰兒不能根據物體遠近隨意調節晶狀體的厚度,視覺的焦點很難隨客體遠近的變化而變化。有關研究認為,視刺激在2英尺範圍內,嬰兒眼睛晶狀體的功能發揮最好;視刺激的理想焦點是在距眼睛8英寸處。嬰兒到2個月時能自己改變焦點,到4個月時能像成人那樣改變晶狀體的形狀,以看清不同距離上的客體。新生兒能用眼睛追隨視刺激,追隨水平方向移動的刺激比追隨垂直方向移動的刺激容易。嬰兒視覺集中的時間和距離隨年齡的增長而增長。3周~5周的嬰兒僅能集中5秒,第3個月達到7秒~10秒。3周~5周嬰兒注視距離為1米~1.5米左右,3個月時達4米~7米左右,6個月時已能注視遠距離客體。兒童出生後就能立即察覺眼前的亮光,也能區分不同明亮的光,但敏感性遠低於成人。出生後半年是嬰兒視敏度發展的關鍵時期,半歲左右嬰兒視敏度可達到成人水平。嬰兒出生後顏色感知即已發生,新生兒已開始能分辨簡單顏色刺激,4個月的嬰兒開始表現出顏色偏愛,4個月時嬰兒顏色感知能力已接近成人水平,2歲左右嬰兒已能認識一些顏色,3歲左右開始說出顏色的名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