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計畫志願者

西部計畫志願者

具有愛心,自願支援西部開發支教、支醫、支農的應屆畢業生

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精神,由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項目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12省(區、市)及部分地區貧困縣的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3年的支教、支醫、支農、基層青年工作、新疆雙語教學(原新疆漢語教學)、災後重建、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西部基層檢察院、西部基層法律援助、西部基層人民法院、西部農村平安建設和開發性金融等專項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部計畫志願者
  • 招募對象: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 志願者任務:支教、支醫、支農 等
  • 宣傳口號: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長
宣傳動員,集中培訓,會徽,管理服務,就業服務,評估考核,政策保障,經費保障,體檢項目,綜合保障險,

宣傳動員

報名時間為4月17日至5月25日。報名學生登入西部計畫網站和中國志願者網站查看有關情況,填寫《西部計畫報名登記表》。5月26日起,各高校項目辦在省級項目辦指導下,選拔志願者。6月下旬,招募省項目辦審核本省錄取的志願者名單,並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同時報全國項目辦。
西部計畫志願者
1. 確定招募指標,落實招募責任
(1)確定各省招募指標。4月中旬,全國項目辦綜合考慮歷年招募工作情況和志願者整體素質、歷年完成本科生招募比例、2010年各省招募能力意向,各服務省計畫派遣名額等因素,確定與各服務省相對應的招募省的招募指標。
(2)確定高校招募指標。4月下旬,各招募省項目辦要將西部計畫招募工作相關信息通報本省所有符合條件的高校(即教育部《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名單》中所列高校,可在教育部、西部計畫網站查詢)。
5月下旬,招募省項目辦在分配本省高校招募指標時,在確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學歷志願者的比例不少於85%的基礎上,對本省招募工作進行統一規劃。發揮高校在西部計畫招募工作中的能動作用,不斷提高招募質量,積極與省專項行動實施部門合作,繼續堅持有關專項行動志願者由相關高校定向招募的原則,確保落實有關專項行動志願者的專業要求。5月25日前,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務的原則和各高校網上報名情況,確定本省各西部計畫招募高校的招募指標。
2. 完成"網上報名"的準備工作
(1)在"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單"。5月6日前,各招募省通過高校申報、省項目辦確認的方式,確定本省參與招募高校名單,並錄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
(2)專人負責網上招募。5月6日前,各招募省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需指定專人負責使用西部計畫網站的"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並對高校項目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同時,要按照相關時間節點認真做好志願者資料的備份工作,以應對可能產生的調整。
3. 報名審核
(1)網上報名。4月17日至5月26日,報名學生可登入西部計畫網站和中國志願者網站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報名信息。
(2)列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下載列印《報名登記表》。
(3)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並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後,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
(4)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後,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後,在"西部計畫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4. 選拔志願者
(1)選拔標準。
a.具有志願精神
b.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c.通過本校畢業體檢和西部計畫體檢
d.獲得畢業證書並具有真實有效居民身份證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
f.優秀學生幹部和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優先
g.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金融、法學類專業者優先
h.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者優先
i.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優先
j.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志願者應累計有1個月以上基層工作、志願服務經歷或者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擔任過各級團學組織主要負責人
有條件的高校要鼓勵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報名參加西部計畫,並在保留其入學資格和學籍等方面出台鼓勵措施。
(2)筆試、面試。5月26日起,各高校項目辦在省級項目辦指導下,根據本校招募指標及服務崗位,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並組織對報名的高校畢業生開展筆試、面試工作擇優選拔志願者。要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等有關部門,對入選的報名者逐一進行面試,有條件的高校要進行心理測驗,面試結果要書面備案。受省項目辦委託與面試合格的志願者及時簽訂《招募協定》。有條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選拔的基礎上,進一步通過組織集中筆試、面試等進行選拔。
(3)統一體檢。6月5日前,招募省項目辦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組織入選的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項目見附屬檔案2)。體檢不合格的,要及時調換。
在招募體檢工作中,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檔案要求,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在西部計畫網站查詢)執行。
招募省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全國項目辦下發的體檢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全國項目辦將予以通報,並扣減體檢經費。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項目辦承擔,並將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
(4)公示和錄取志願者。6月中旬,高校項目辦公布錄取志願者名單並在校園網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願者名單報招募省項目辦。招募省項目辦對本省錄取的志願者名單審核後,在團省委網站公示三天后,通過"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報全國項目辦並將結果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
各招募省項目辦、高校項目辦和各服務省項目辦在選拔工作期間應密切溝通,保證信息暢通。高校在選拔過程中如出現服務崗位空缺,應將空缺崗位及時報招募省項目辦進行更換或將空缺崗位退還招募省項目辦,由招募省項目辦統一協調、完成招募任務。同時,各高校項目辦要加強管理、充分利用志願者人才庫,把入選和未入選的報名學生全部納入其中,以備崗位更換和因體檢等原因更換之需。
全國項目辦和各省級項目辦將對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工作環節。
(5)審定確認
a.6月下旬,全國項目辦委託各招募省項目辦向志願者發《確認通知書》(註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繫方式)。
b.9月上旬,全國項目辦通過"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匯總到崗志願者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5.宣傳動員
宣傳工作是西部計畫品牌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西部計畫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宣傳青年志願者行動深入發展的重要契機。在今年的形勢下,要注重典型宣傳。挖掘西部計畫優秀志願者感人事跡,特別是紮根西部、奉獻基層志願者的典型進行宣傳,重點宣傳支教、支醫、支農、新疆雙語教學、災後重建等專項行動優秀志願者事跡。要注重群體宣傳。在全社會樹立西部計畫志願者有愛心、能吃苦、樂於奉獻、勇於承擔社會責任、有基層經驗的良好社會形象,推動形成社會共識,為西部計畫志願者成長營造氛圍。要注重成效宣傳。發掘各級黨政部門、基層單位以及全社會對志願者的政策引導、培養使用、生活關心、成長關注等方面的好做法,總結提煉各級團組織、項目辦和團幹部推動西部計畫發展的好經驗,並加大宣傳力度,為志願者開展服務和成長成才創造條件。要注重形象宣傳。將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有效結合,重點依託校區域網路,校園網,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信箱,充分利用公益廣告、海報等形式,實現對在校大學生的全覆蓋宣傳。完善西部計畫形象代言人制度,聘請紮根基層等各類優秀志願者、社會知名人士擔任形象代言人,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擴大西部計畫品牌號召力和團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集中培訓

1. 集中派遣培訓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項目辦派工作人員集中組織本省志願者到服務省培訓地報到並參加由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志願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培訓自7月28日開始,不得少於4天。服務省項目辦應在7月10日前確定志願者報到培訓具體地點、聯繫方式,報全國項目辦並通知對口招募省項目辦。
有條件的招募省要充分利用畢業生離校前的時間,對入選志願者開展基層工作和民眾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業、創業服務等內容的培訓,認真學習四部委2009年聯合下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管理辦法》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各級項目辦和服務單位職責》等相關檔案,並根據崗位專業要求,開展相關見習、實習。
服務省項目辦在集中培訓期間要進一步加強對志願者志願精神和志願服務理念的培訓,強化組織紀律觀念和安全意識,為大學生志願者到服務地後的組織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志願者補招、信息確認和崗位調換
培訓派遣期間,如出現入選志願者流失,各服務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向全國項目辦提交補招申請後,開展志願者補招,補招工作需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制定的志願者選拔條件和體檢等選拔程式,從志願者後備人才庫選拔並經培訓後方可派遣到崗。
志願者到達服務地後,需在8月15日前登入西部計畫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有關服務信息,內容包括: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繫電話,發放補助專用銀行卡號。
志願者派遣時,服務省、服務縣項目辦應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發放的志願者確認通知書明確的服務崗位安排上崗,調換崗位需徵得志願者本人同意並報經省級項目辦批准,嚴禁隨意調換志願者崗位和志願者服務地。全國項目辦將對相關工作進行督導。

會徽

西部計畫會徽主要展示的是西部勤勞的大學生們使用最原始的農耕工具鐵鍬和釘子來進行西部的大開發,象徵最原始的意義。
顏色:採用紅色的原因是說明年輕人的血色,另一方面使會徽更加顯眼
字型:採用最原始的宋體。
外圍圓圈向八個方向,說明四面八方的意思。

管理服務

進一步落實"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與使用並重"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建立服務縣項目辦與志願者談心制度,加強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各級項目辦要將志願者安全健康作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實,明確責任,規範管理,強化服務縣項目辦和用人單位管理服務責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崗志願者的免費住宿和飲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加強對四川、青海玉樹災後重建志願者關心支持;切實落實好西部計畫志願者崗位對接和專、兼職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等工作。服務省項目辦要加強服務縣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務縣考評機制,實行服務縣考核末位淘汰制,促進服務縣項目辦增強責任意識。服務縣項目辦要加強對服務單位和志願者的年度考核,實行服務單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實關心志願者工作、生活,最佳化志願者鍛鍊成長的工作環境,為志願者成長成才,紮根基層創造良好條件。

就業服務

各級項目辦要按照全團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統一部署,把西部計畫志願者的就業服務工作納入青年就業創業基金、實施青年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項目和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等重點工作實施範圍。
各級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爭取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做好西部計畫與相關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專門項目的待遇政策的銜接工作,切實將已出台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以充分調動西部計畫志願者的積極性。要結合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努力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務的期滿志願者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高校項目辦要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本校派出的服務期滿志願者。縣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黨政支持,努力為期滿志願者紮根本地創造條件。各級項目辦要逐步建立志願者人才庫,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對服務期滿志願者的就業創業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加強對期滿志願者的跟蹤培養。
認真做好西部計畫和選調生、"村官計畫"、農村教師特設崗位等項目的對接,擇優推薦服務期滿的西部計畫志願者應聘相關項目。

評估考核

6月,各省級項目辦要依據全國項目辦制定的《評估考核辦法》,對2009至2010年度項目實施的總體績效、各級項目辦的工作成效和志願者個人服務業績進行考核評估。
1.志願者服務期滿,服務省項目辦負責服務證的編號匯總、組織發放等工作,並負責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服務單位、服務證編號等內容在內的年度服務期滿志願者信息檔案,以備各方面核查。服務縣項目辦負責對志願者做出鑑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發放服務證,作為志願服務經歷和享受相關政策的證明。服務證編號由西部計畫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由志願者本人填寫。
2.各服務省項目辦要加強對縣級項目辦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表彰和確定下一年度服務縣實施計畫派遣指標重要參考依據。
3. 各省級團組織和項目辦要將表彰優秀志願者和高校、服務地項目辦納入中國青年志願者優秀個人獎、組織獎和項目獎評選表彰活動。

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享受《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檔案有關精神。有關研究生加分和報考公務員加分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檔案為準。

經費保障

1.志願者補貼。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同時根據所在服務地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按照人事部、財政部《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全國有984個縣、市、區納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範圍,每月津貼標準分別為:一類區65元,二類區120元,三類區215元,四類區370元,五類區640元,六類區950元),按月發放。具體標準由省項目辦與本省財政廳聯繫後做相關解釋。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志願者的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統一撥付至志願者所持銀行卡中。
根據2009年4月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的《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共青團中央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已列入《通知》規定範圍。各省(區、市)團委及西部計畫項目辦要根據《通知》第三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商地方政府財政等部門協調解決,確保檔案精神落到實處。志願者所在服務縣、服務單位要切實關心愛護志願者,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志願者適當補助。
2.志願者保險費用。志願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保,保費為每人350元。
3.志願者體檢費。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願者到崗後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100%一次性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由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4.其它經費。各級項目辦要積極爭取在同級財政安排的專項工作經費中,列支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經費。服務縣項目辦應結合實際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將西部計畫納入當地年度重點工作範圍,並將管理經費列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

體檢項目

一、內科檢查(心、肺、肝、脾、神經系統等)
二、外科檢查(皮膚、淋巴結、甲狀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檢查(視力、外眼)
四、耳鼻喉檢查(聽力、耳疾、咽、喉、扁桃體)
五、胸部x光片
六、心電圖檢查
七、生化(腎功能)檢查
八、血、尿常規檢查
九、既往病史詢問
由於各地醫療儀器型號、規格、檢測試劑、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據當地醫療機構通行使用的檢驗標準對志願者進行體檢。

綜合保障險

一、 保險費:
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項目管理辦公室為西部計畫志願者,集中在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保險公司),投保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200元人民幣。
二、 投保時間:
年度西部計畫服務時間(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西部計畫志願者在培訓派遣期間即7月1日至8月1日在投保範圍內)
三、 保險責任:
1、意外身故責任:每人保額110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身故導致身故,平安保險公司按約定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累計最高賠付金額110000元。
2、疾病身故責任:每人保額110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險公司按約定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疾病身故保險金”,累計最高賠付金額110000元。
3、意外殘疾責任:每人保額110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導致殘疾、平安保險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殘疾保障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的規定比例,乘以其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累計最高給付金額以約定保險金額為限,累計最高賠付金額110000元。
4、意外傷害醫療責任:每人保額5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在醫院進行治療,平安保險公司公司就其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實際支出的合理醫療費用100%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累計最高賠付金額5000元。被保險人不論一次或多次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規定分別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但累計給付金額以不超過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限,累計給付金額達到其保險金額時,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
5、普通門診醫療責任:每人保額300—2000元
在本保險有效期間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疾病進行門診、急診治療所發生的符合國家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規定的由個人自負的合理且必要門急診醫療費用,年累計支付300元以上的部分保險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賠付,累計賠付以保險金額2000元為限。
6、基本住院醫療責任:每人保額60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經醫院診斷必須住院治療(註:就診醫院須公立醫院),平安保險公司就其實際支出的床位費、手術費、藥費、治療費、化驗費、放射費、檢查費等合理的醫療費用按100%給付“基本住院醫療保險金”,累計給付金額以約定的保險金額為限。
7、高額住院醫療責任:每人保額60000—160000元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療發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以及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並延續至契約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醫療費,包括檢查費、藥品費、治療費、床位費、護理費、救護車費、手術費等,平安保險公司就其累計超過住院醫療6萬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給付“高額住院醫療保險金”,累計支付金額以16萬元為限。
四、 責任免除
身故及殘疾責任免除: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吸毒、自殺或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毆鬥、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五、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六、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發生上述情形,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並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該被保險人的未滿期保險費。
醫療責任(基本住院、高額住院)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支出的醫療費用,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殺或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毆鬥、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五、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
六、被保險人因矯形、整容或康復性治療等所支出的費用;
七、被保險人支出的掛號費、膳食費、陪住費、取暖費、交通費等;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九、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愛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及併發症;
十二、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十三、被保險人懷孕、流產或分娩;
十四、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自費項目和藥費。
五、 志願者保險理賠指南
1.直接向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賠室報案
2.理賠應備檔案:
住院醫療
A 身份證複印件
B 醫療費用收據原件(註:住院收據)
C 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
D 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處方
E事故經過及證明(若是交通事故則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門事故證明)
普通門診
A診療費原件
B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C治療/檢查/化驗報告原件
D處方原件
E病歷原件或複印件(必須有病情診斷)
意外身故
A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法醫鑑定書
B 戶口註銷證明
C 喪葬火化證明
D 有關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如發生交通事故,須出具公安交通部門的事故證明)
E 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F 受益人與事故者戶籍關係證明
疾病身故
A 身份證複印件
B 門診病歷
C 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
D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法醫鑑定書
E 戶口註銷證明
F 喪葬火化證明
G 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H 受益人與事故者戶籍關係證明
意外殘疾
A 事故者身份證明
B 門診病歷
C 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
D有關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E 殘疾鑑定報告
3.證明材料:
被保險人若有理賠發生,將理賠資料匯總後,由服務縣項目辦出具事故經過證明並蓋章後,附上被保險人聯繫電話、指定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的詳細名稱)
4.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九層中介部西部計畫志願者保險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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