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西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寧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19〕2號)和《中共西寧市委、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寧發〔2019〕42號),西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級別:正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機構領導,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服務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市級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市級行政審批、行政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最佳化環節、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辦理醫藥衛生、交通城管、建設項目、社會事務、市場服務、農林水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及行政服務事項,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應及時向各職能部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涉及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勘查、專家評審、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視窗的規範和日常管理。
(六)負責市級行政審批服務綜合平台的管理。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保密信訪、組織人事、新聞宣傳、機構編制、後勤保障、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設及各類創建等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黨風廉政、黨支部、意識形態、扶貧等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管理、紀檢工作。
(三)政務服務管理科
負責綠色發展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組織實施,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與報備,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
(五)效能監察科
負責機關效能及監察;負責重點改革、重要任務的跟蹤督辦,負責數據統計分析整理等工作;負責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受理企業和民眾的投訴舉報等工作;負責視窗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項目協調科
負責重大事項聯審聯辦的組織協調和銜接工作;負責與事中事後監管部門的協調溝通。
(七)網路管理科
負責審批系統及入口網站的建設、運營維護;負責機關網路信息安全等工作。
(八)建設項目科
負責城鎮燃氣經營、設施改動;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核發、勞務分包序列資質;新建民用建築物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審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人民防空工程、防空警報拆除;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市房屋建築物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
(九)交通城管科
負責出租客運經營;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道路客(貨物)、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車輛營運證;大型戶外廣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車輛營運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審核等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社會事務科
負責民辦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危險化學品安全經營、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及作業人員資質;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改變用途;宗教活動場所設立、新建、擴建;旅行社等相關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一)醫藥衛生科
負責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許可權內醫療機構的設立及執業許可;放射診療許可;新建、改建、擴建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審批;供水單位衛生許可;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郵寄、運輸證明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審批。
(十二)商事登記科
負責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公司及分公司、企業法人和企業集團的設立、變更、註銷等市場準入相關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三)投資管理科
負責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外商投資核准;礦產資源開採等相關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四)農林水務科
負責水利基建;徵用、占用城市綠地、樹木伐移;糧食收購資格;畜禽定點屠宰等相關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五)環境科
負責清潔生產審核的評估驗收等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拆除閒置防治污染設施審批。

人員編制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編制32名、暫時用原有的事業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按照“退一減一”的原則,只減不增。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機構領導

現任領導

局長:鞏發成
副局長:王海斌
副局長:馬棟龑(試用期一年)

歷任領導

副局長:王藝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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