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日,西寧市第十一中學學生打架致人死亡案件發生後,立即引起了社會和網友們的關注。2013年3月26日,西寧市教育局聯合公安、學校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了西寧十一中“3.25”案件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十一中“3.25”案件
- 地點:西寧市第十一中學
- 時間:2013年3月25日
- 人物:西寧市第十一中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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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新聞發布會
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有林向媒體通報說:劉某因曠課,在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聽寫化學筆記時不會做題,就與化學課代表周某發生爭吵撕打,後被班主任發現制止並讓周某向嫌疑人劉某賠禮道歉。但劉某不服氣,隨約周某進行打架。2013年3月24日嫌疑人劉某購置了一把摺疊刀藏匿在身上。隨後,嫌疑人劉某又因此事,與周某的同學即受害人宋某,發生了爭執。當晚嫌疑人劉某又與宋某約定星期一(2013年3月25日)早晨進行打架。
2013年3月25日7時30分左右,劉某私藏事先購置的摺疊刀並撿拾一磚塊到教室。與被害人宋某見面後,嫌疑人劉某首先使用磚塊砸向宋某,宋某見狀,持一板凳腿向劉某進行反擊時,嫌疑人劉某持摺疊刀連續向宋某身上捅了三刀。宋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劉某被出警民警現場控制。
案件處理
楊有林還通報了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宋某,男,現年15歲,系西寧市十一中學初三學生。已於2013年3月25日被捅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劉某,男,現年14歲,系西寧市十一中學初三學生,與受害人宋某系同班同學。根據所獲取的證據情況,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據悉,公安機關下一步的工作情況是,對相關知情人員和有關單位進一步走訪調查,鞏固證據;對犯罪嫌疑人劉某進一步審查;對現場提取的痕跡物證進行送檢鑑定;蒐集相關證據後,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
案件影響
在新聞發布會上,西寧市第十一中學副校長金建剛向媒體通報說: “3.25”案件發生後,按西寧市教育局領導的要求,學校立即召開行政會議,按照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成立了“3.25”案件處置領導小組開展工作。
案件通報會
據了解,學校立即召開班主任會議通報案件情況,並由班主任向學生通報案件真相,避免學生猜測。學校再次召開班主任會議,要求班主任在第一節課時間召開各班班會,對學生進行“珍愛生命、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各班準時召開了主題班會,開展了心理教育疏導活動。學校召開了該班學生及家長會,向家長通報案件真相,通知家長回家關注孩子的情緒,進行親職教育。同時,學校在有限的空間內調整一間教室為該班的學生正常上課提供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安撫過程
從案件發生時起,學校一直在做宋某家長的安撫工作。並及時安排了老師陪同家屬、安慰家屬。當日晚學校校長提前結束出差趕回學校,再次代表學校向家屬表示安慰。2013年3月26日6:30,學校領導前往宋某家中表示撫慰,再次與宋某家屬在學校見面,商談善後處理事項。
金建剛說,作為學校,我們為一個鮮活生命的離去表示痛心和惋惜,我們將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並將進一步加強學校精細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狠抓落實學校各項常規,營造一個和諧、優美、安全、清靜的校園,讓家長放心,讓學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