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閻良區應急管理局

西安市閻良區應急管理局

西安市閻良區應急管理局,是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部門、各開發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各部門、各開發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五)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道、各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依法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開發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各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全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部門、各街道、各開發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配合中央和省、市特別重大和重大、較大災害指揮部有關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域內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救的技術支撐工作。
(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閻良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信訪、維穩、投訴舉報受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衛、接待、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依法規範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有關事項,負責全區應急管理方面“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各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全區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管理科
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部門、各開發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地方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街道、各部門、各開發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街道、各開發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開發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負責在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區應急管理局承擔的職責分工;負責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區應急管理局承擔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依法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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