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總工會

西安市總工會

西安古稱長安,是中華民族和東方文明的發祥地之一。西安有3100多年的建城史和1100多年的國都史,先後有13個王朝在此建都,是與羅馬齊名的古都。 西安的工人隊伍是隨著西安工業的發展逐步壯大的。早在19世紀60年代,左宗棠創辦西安機器局,西安開始出現產業工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總工會
  • 地區:西安市
  • 職責:負責全市工會系統的國際聯絡工作
  • 隸屬:中共西安市委和陝西省總工會
西安,工會,

西安

西安的工人隊伍是隨著西安工業的發展逐步壯大的。早在19世紀60年代,左宗棠創辦西安機器局,西安開始出現產業工人。到1933年,西安的產業工人已有3055人,手工業工人2904人,店員10268人。1934年底,隴海鐵路通車西安,國外及沿海機器逐漸輸入,先後建起比較現代化的紡織、麵粉、機器製造、火柴等工廠,到1940年,已有產業工人5.5萬人。隨著工人隊伍的發展壯大,工人運動也在蓬勃發展。從1919年到1949年,西安先後出現過4次工人運動高潮。1925年9月9日,西安各界10萬餘人,在蓮花池(今蓮湖公園)舉行援助上海工人罷工和反對英日帝國主義大會。會後遊行示威,並籌備成立西安總工會。10日,西安總工會成立大會在南院門中山圖書館召開,西安總工會正式成立。1949年6月21日,西安職工總會籌備委員會成立;1950年5月10日,召開首屆工人代表大會成立西安市總工會。

工會

西安市總工會隸屬中共西安市委和陝西省總工會領導,是西安市各級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西安工會有13個區縣總工會、6個駐會產業工會、3個會外產業工會、4個開發區工會和2個基地工會,全市有基層工會組織14144個,工會會員120萬人。
西安市各級工會組織堅定不移地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工會工作全局,全面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會工作方針,確定了“建西部強會、創全國一流”的奮鬥目標,以發展和諧勞動關係為主線,著力激發職工創造活力,創新發展工會維權機制,不斷加大服務職工力度,切實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全市工會工作呈現出創新發展的良好態勢。圍繞西安工業振興計畫和城市重點建設項目,廣泛組織職工開展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實施了“雙提升行動”,啟動了創建“工人先鋒號”活動。堅持每年舉辦職工技能比賽,成功舉辦了首屆農民工技能大賽和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賽,推動了職工隊伍技能素質的提高。開展了以“踐行榮辱觀、建功‘十一五’”為主題的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建設學習型企(事)業活動,在職工中營造了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良好氛圍。大力弘揚新時期勞模精神,發揮勞模在經濟發展中的示範作用。積極參與《西安市外商投資企業和私人投資企業工會條例》、《關於深入貫徹〈工會法〉支持工會工作的意見》和《關於依靠職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等法規政策的制定,為各級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創造了條件。市、區縣、產業工會分別與同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了聯席會議或定期溝通制度、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制度,研究解決了一批涉及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以非公企業和農民工較多行業為重點,大力推行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進一步加強職代會建設,不斷深化廠務公開工作。在企業改制中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了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重視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簽訂率逐年提高。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不斷完善,勞動法律監督員隊伍不斷壯大,職工合法權益得到較好的實現。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就業再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堅持每年舉辦兩次大型再就業洽談會。積極開展職業介紹、技能培訓、社會助學、交友幫扶活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進城務工人員勞動權益服務站,積極協調處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幫助農民工解決了一批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西安市總工會依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上級工會的指示精神,確定全市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貫徹全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領導全市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三)圍繞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
(四)推進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和職工權益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監督檢查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職工的特殊利益,關心職工的生產、生活,為職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參與安全生產方面政策規定的研究制訂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六)協助區、縣黨委和會外產業、開發區黨組織管理同級工會的領導幹部,研究制定工會幹部協管制度,負責全市工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市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職工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化、學法律、學技術、學管理,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組織職工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八)負責做好全國、省勞模,全國、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及市勞模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十)負責全市工會系統的國際聯絡工作,本著獨立、平等、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發展同國外和港澳台工會組織的友好關係及工會的經濟、技術、文化、人才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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