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西安市碑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西安市碑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西安市碑林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發展和改革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碑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地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
  • 所屬單位: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姜芬蕾
主要職責,機構簡介,現任領導,職責調整,部門職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負責擬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適時研究提出經濟調控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組織開展全區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前期研究,並提出相關建議;負責全區企業改制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貫徹落實中省市“一帶一路”倡議規劃,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落實西部大開發、關中平原城市群等規劃。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項目;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二、第三產業發展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推動實施落實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指導全區物流業發展工作,研究解決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建設。
(八)貫徹落實中省市創新驅動戰略規劃,組織推動落實市級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
(九)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推進落實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協調推進全區環保產業促進有關工作;組織落實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和任務;配合開展電力行政執法監察。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全區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意見;指導、協調、監督全區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服務收費;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管理;根據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的需要,開展對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全區價格公共服務工作,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全區價格認定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區糧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棉糖行政管理;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四)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國防動員工作綜合協調任務。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簡介

西安市碑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主任:姜芬蕾

職責調整

(一)加強環境保護和能源資源節約的職責。
(二)加強金融行業管理、協調和監督等職責。

部門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負責起草全區綜合計畫報告及重要文稿,組織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起早綜合計畫報告;牽頭組織擬定並分解下達區政府年度經濟目標任務;監測研判分析全區經濟形式運行態勢,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全區經濟形勢分析報告;貫徹落實中省市“一帶一路”倡議規劃,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參與擬定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全區人口遷入的協調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
(三)發展規劃科。負責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及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測與評估;參與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統籌推進並組織實施流動經濟等新經濟發展;落實西部大開發、關中平原城市群、西鹹一體化等規劃和意見;承擔全區企業改制相關工作。
(四)投資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重點項目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承接中省市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相關任務;負責國家、省、市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專項資金等上級資金的申報,並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工作;組織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資源與環境管理科。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負責節能執法監察工作;協調推進全區電網建設各項工作;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組織落實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和任務。
(六)收費和價格管理科。按照《陝西省定價目錄》負責轄區內的行政性、事業性、經營性收費價格管理;做好轄區內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監測工作;負責民辦全日制國小學歷教育的學費核定標準;負責價格補貼與物價水平聯動機制有關工作;負責轄區景區門票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涉企亂收費清理整頓工作。
(七)糧食和物資儲備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轄區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應急成品糧食、棉花、食糖儲備的保管、輪換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儲備安全;負責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八)承擔國防動員工作綜合協調任務,牽頭承辦國防動員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涉及軍地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落實工作;組織擬定國防動員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統籌推進國防動員重大項目和專項工程;組織開展國防動員潛力調查,協調推進國防動員信息化建設;承擔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等職能。
(九)區糧食稽查大隊。負責轄區內糧食流通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糧油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轄區放心工程網點的創建、改造提升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法律法規宣傳以及開展各項愛糧節糧宣傳活動;承擔糧食流通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區產業促進中心。負責全區優勢產業、扶持政策的宣傳和諮詢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與升級;負責全區產業發展中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推動產業發展的建議和意見;負責對全區重大項目和投資的前期信息服務、策劃包裝和跟蹤評估工作。
(十一)區價格認證中心。協助做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工作;負責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的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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