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財政局

西安市碑林區財政局

西安市碑林區財政局是西安市碑林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財政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碑林區財政局
  • 現任領導:劉 娜(局長)
  • 所屬地區:西安市碑林區
  • 所屬部門: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西安市碑林區財政局,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局長:劉 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起草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區級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有關情況;制訂區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區級部門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和調整工作,負責政府預決算的公開工作並組織部門預決算的公開工作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監督管理罰沒財物的處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四)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權責發生制綜合財務報告。
(五)負責審核和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貫徹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全區政府性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及財政投資評審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區行政經費、財政負擔的事業單位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核定黨政幹部因公出國經費審核。
(七)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重大或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監督。
(九)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政府融資投資業務,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管理世界銀行對本區貸款項目的財務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制定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及證書發放管理工作;組織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財會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區政府採購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政府採購計畫;負責區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監管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區政府採購信息進行統計分析,依法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活動。
(十二)負責全區財政區域網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王瑤。
(二)綜合計畫科。統一管理全區地方性政府債務;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工作等政府融資拓展業務;負責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人才安居、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類財政資金監管;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具體工作;負責財政積累的生產資本金(財政周轉金)的管理,清理生產資本金的債權、債務,並負責清還滯欠財政資本金本息;負責全區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提高財政性資金投資效益;負責各類政策性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組建、運作及管理。負責人:李大偉。
(三)預算科。擬訂全區財政中長期規劃、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匯總區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方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負責全區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區級部門預算編報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府預決算公開,牽頭組織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開展稅源普查、財源調查,辦理本區企業退稅工作;負責安排、部署、組織、協調、督導全區綜合治稅工作。負責人:王艷。
(四)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全區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管理區級財政專戶及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擬定全區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及庫款收支分析預測;組織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分析工作;配合全區政府及部門決算公開相關工作。 負責人:胥春偉。
(五)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科。負責行政、政法、黨派、群團、市場監管、行政審批、宣傳、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住房保障資金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部門專項資金財政管理;研究擬訂相關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區級公務用車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區級行政事業機關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批和監管;負責全區政法經費分類保障改革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發展經費的管理和保障;參與全區文化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人:羅金津。
(六)社會保障科。負責人社、民政、衛健、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人:丁毅。
(七)監督與績效管理科。承擔財稅法規和重大財政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擬定具體監督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建議;辦理違反財稅政策、法規、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依法組織查處工作;負責全區預決算公開監督工作;擬訂全局內控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局內執行相關財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加強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區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建設,擬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財政資金支出預算執行、資金使用情況、重大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並提出績效問責和獎懲建議。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等工作。 負責人:李向武。
(八)政府採購管理科。研究擬訂全區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制度辦法並實施監督管理;審核採購方式;負責受理政府採購的投訴及處理工作;負責全區電子化政府採購系統管理維護工作。 負責人:楊志剛。
(九)經濟建設與產業發展科。負責發展改革、應急管理、經貿、投資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全市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定有關政策,擬訂全區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定全區財政支持產業發展政策,擬定財政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人: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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