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灞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灞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灞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灞橋區新醫路8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轉移勞動力就業培訓;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民創業工作規劃和有關政策,牽頭協調和督促指導相關工作。
(四)負責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負責養老、失業、工傷、農村社會保險的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補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六)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
(七)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或定居規定,管理來我區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宣傳(信息、輿情)、檔案、保密、維穩信訪、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婦女、工會、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全區人社幹部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二)就業促進科
貫徹執行就業相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編制就業資金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負責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區就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勞務派遣機構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
(三)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轉移勞動力就業培訓工作;負責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工作;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和日常監管工作;執行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改革工作;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培養規劃;負責專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和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核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負責農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評選、申報工作;承擔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引進國外專家項目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的申報及示範推廣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審批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職員的培訓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和解聘、辭聘備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公人員除外)招聘、調配崗位核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年報統計工作;負責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畫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振興計畫項目實施工作。
(六)工資福利與退休科
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離休退休方面的法規政策,擬訂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落實退休幹部易地安置政策。
(七)社會保險科
負責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城鎮居民養老、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政策執行工作;執行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有關案件;擬訂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規則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農村社會保險科
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新征地農民養老補助金髮放工作。
(九)監督檢查科
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農民工)維權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決定的核准,組織協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勞動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執法隊伍資質建設;負責信訪案件複查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諮詢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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