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區財政局

西安市未央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3號),設立西安市未央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未央區財政局
  • 所屬地區:西安市
  • 所屬部門:西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區街財政分配政策、財政體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和決算有關情況。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監督管理罰沒收入的處置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四)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和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區政府性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區行政經費、財政負擔的事業單位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核定黨政幹部因公出國經費。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督。
(八)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
(九)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研究擬訂區政府採購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政府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區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紀檢監察、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計畫生育、目標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合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承辦行政複議和和應訴工作。
(二)預算科
擬訂全區財政中長期規劃、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匯總區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方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負責全區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協調區級部門預算編報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財政專項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工作;負責街道財政資金的撥付工作;負責財政供養人員信息更新工作;負責全區政府預決算公開,指導部門預算公開工作;開展稅源普查、財源調查、地方稅收減免的申報,辦理本區企業退稅工作;負責安排、部署、組織、協調、督導全區綜合治稅工作。
(三)國庫科
組織區級預算的執行,編制區級財政收支情況報表。負責區級總預算會計及財政專戶會計的核算工作;負責聯繫區金庫並協調有關工作,辦理區級預算的繳款、撥款和退庫;審定撥款,審核下達單位用款計畫。負責審核報批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等有關事宜。負責擬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辦法,研究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四)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科
負責行政、政法(國防)、事業、黨派、群團、教育、文化體育、城建、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編審、公開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分管部門的經費保障、預算執行及調整、經費審核撥付工作;負責監管和分析分管部門的財務運行規律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研究擬定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經費開支標準,研究制定各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規範公務支出管理工作,修訂完善有關公務支出管理制度;負責“三公經費”及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出境)經費審批及監管工作;負責政法經費的分類保障管理工作;負責教育、文化、農林水、城維方面民生資金的保障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資金;負責分管部門項目資金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的追蹤問效,有序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五)綜合科
負責統一管理全區地方性政府債務;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落實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組織實施非稅收入資金及財政票據監督管理與稽查。
(六)政府採購管理科
研究、擬訂、執行全區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辦法,推進政府採購改革;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區級年度政府採購計畫;審核下達政府採購計畫,負責政府採購方式的審批及政府採購契約的審核備案;全程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管理政府採購資金,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結算;確認和考核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負責全區政府採購信息的統計和採購信息公告的審核、發布及備案工作;依法受理和處理區級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項;負責全區政府採購人員培訓;依法檢查政府採購相關單位。
(七)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科
負責全區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八)國有資產管理科
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並參與審核資產購置計畫;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交易和收益收繳監管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進行產權登記、資產匯總報表等基礎性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管的體制決定或批准企業國有資產的經營形式和國有企業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拍賣,審批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清算和監繳被撤銷、被解散企業的國有資產;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國有資源性資產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參與處理重大產權糾紛;負責制定國有資產評估的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國有資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九)會計科
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證書管理及會計類職稱考試(初級、中級);負責會計人員信用信息採集工作;負責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會計法》執法檢查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考核。

下屬單位

區財政監督檢查所
擬訂全區財政監督檢查及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財稅法規、政策、財政收支預算、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等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財政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局機關內部督促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區級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
區國庫支付中心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政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撥付。負責財政資金直接支付業務;財政資金授權額度通知單傳送管理業務;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支付清算業務;全區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業務;全區工資統發單位“三金”及個稅代扣代繳業務;預算單位其他資金指標錄入、覆核及賬務記錄業務。
區會計核算中心
負責區級各委、辦、局資金的統一核算,包括行政經費、
事業經費及專項經費等財政撥款;省、市有關部門專項撥款;納入單位收支範圍的預算外資金;其他收入,包括行政收費、罰沒收入等;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和有關法則制度,做好所管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定期為所管單位提供資金收支結餘情況表和有關會計信息資料。協助所管單位編好預算和做好財務分析、考核等工作;依法監督所管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會計資料和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中心
會同相關部門開展PPP項目合作,切實履行項目識別論
證、政府採購、預算收支與績效管理、資產負債管理、信息披露與監督檢查等職責,保證項目全生命周期規範實施、高效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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