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是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9年4月10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
- 發布單位: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發布日期:2019年4月10日
發布信息,辦法全文,
發布信息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
各分中心、管理部,機關各處室,各受委託銀行: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經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十四次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中心將加強對資金運行情況分析研判,適時啟動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分級回響措施,確保公積金穩定運行。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0日
辦法全文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防範和控制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保障資金安全有序高效運行,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保障基本剛需,支持改善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結合西安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有效防範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充分發揮公積金互助性、保障性作用,體現繳存職工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在加大內部資金融通的基礎上,根據資金流動性情況,實施提取政策、貸款倍數和貸款額度動態調整等風險防控措施。
第二條 通過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以下簡稱個貸率)、資金淨流量等指標的綜合分析和對住房公積金使用供需趨勢研判,建立流動性風險防控機制,實施三級回響。當個貸率連續三個月滿足風險等級條件,通過綜合研判,啟動相應回響措施:
(一)一級回響:個貸率在85%-90%之間
1.暫停西安地區(含西鹹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繳存餘額掛鈎,公積金繳存餘額(含配偶,下同)大於等於2萬元的,倍數下調為15;繳存餘額小於2萬元的,貸款額度在現行規定上相應下調5萬元。(詳見附表1)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現行規定基礎上相應提高10%;精裝修房屋首付比例不低於40%。(詳見附表2)
(二)二級回響:個貸率在90%-95%之間
1.在繼續實施一級回響相關措施的基礎上,暫停家庭代際間互助購房提取,即父母買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積金,子女買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繳存餘額掛鈎,公積金繳存餘額大於等於2萬元的,倍數下調為13;繳存餘額小於2萬元的,貸款額度在一級回響的基礎上相應再下調5萬元。(詳見附表1)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一級回響的基礎上相應再提高10%。(詳見附表2)
(三)三級回響:個貸率在95%以上
在實施二級回響相關措施的基礎上,持續監控資金流動性情況。必要時,在確保正常提取業務的基礎上,可採取貸款輪候發放措施,優先滿足剛需首套、組合貸款業務資金需求。
第三條 啟動風險防控回響措施後,應加強對各項業務指標的監控,關注資金走向,做好數據分析。當個貸率下降至下一區間穩定運行三個月後,結合資金供需發展趨勢,綜合研判流動性情況,調整回響級別,直至流動性恢復正常後解除回響措施。
第四條 如遇公積金政策重大調整等情況,通過分析資金供需情況判斷對流動性造成重大影響時,可出台應急措施以防範流動性風險。
第五條 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在各級回響措施啟動和取消時,應及時通過中心網站、服務大廳辦事視窗及其他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並報省級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計畫財務處負責解釋。
附表1: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個貸率 | 繳存餘額 | 貸款額度計算方式 |
小於等於85%(現行標準) | 大於等於 2萬元 |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配偶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倍數(18倍)×繳存時間係數, |
小於2萬元 | (1)餘額合計<5000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5萬元; (2)5000元≤餘額合計<1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1萬元≤餘額合計<2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5萬元。 | |
大於85%小於等於90% | 大於等於 2萬元 |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配偶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倍數(15倍)×繳存時間係數 |
小於2萬元 | (1)餘額合計<5000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5000元≤餘額合計<1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5萬元; (3)1萬元≤餘額合計<2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
90%以上 | 大於等於 2萬元 |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配偶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倍數(13倍)×繳存時間係數 |
小於2萬元 | (1)餘額合計<5000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萬元; (2)5000元≤餘額合計<1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1萬元≤餘額合計<2萬元,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5萬元。 | |
備註 | 借款人公積金匯繳期數≤36個月時,繳存時間係數為1 借款人公積金匯繳期數>36個月時,繳存時間係數為1.2 |
附表2:首付比例
個貸率 | 公積金貸款套次 | 首付比例 |
小於等於85%(現行標準) | 首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25%;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30%; |
二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30%;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35%; | |
大於85%小於等於90% | 首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35%;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40%; |
二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40%;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45%; | |
90%以上 | 首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45%;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50%; |
二套 |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50%; 房屋面積>144㎡,首付比例不低於55%。 | |
備註 | 精裝修房屋,首付比例不低於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