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老年科研基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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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老年科研基金管理辦法
(試行)
為更好地發揮我校老年人才資源的作用,鼓勵離退休教職工繼續從事科學研究,經學校同意特設立西南大學老年科研基金並制訂本管理辦法。

檔案內容

一、西南大學老年科研基金由離退休工作處牽頭管理,並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二、設立老年科研基金管理小組及學術組。
管理小組負責經費管理、核定資助名單、處理項目評審和成果認定中有疑議的問題。
學術組負責項目評審(包括立項、成果鑑定、資助額度等)及公示後複審。
三、經費用途
資助經費只用於實施所資助項目的資料費、列印費、調查費、差旅費等,不得用於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或獎金。
四、資助範圍
(一)涉及老年學、老年工作、關心下一代工作的各種研究。
(二)確有學術(藝術)價值的研究項目和創作,其成果已經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
(三)確能提交考察(調查)報告的有關學校發展、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實踐考察(調查)活動。
(四)確能提供正式鑑定報告的實用科技研究成果。
五、資助數量與額度
(一)學術著作類:每年資助專著不超過10部,資助金額為每項2000-5000元。
(二)學術論文類:每年資助論文不超過40篇,資助金額為每篇300-600元。
(三)藝術作品類:每年資助藝術作品不超過6件(部),資助金額為每件(部)200-600元。
(四)實踐調查及實用科技推廣套用類:每年資助項目不超過10項,資助金額為每項最高不超過5000元。
六、經費劃撥
(一)成果經學術組評審認定,達到項目預期目標,即可兌現資助。
(二)著作、論文以及藝術作品類以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為標準,資助經費一次劃撥;其他資助經費分兩次劃撥:立項後,先劃撥批准經費的30%;項目完成後,全額劃撥剩餘經費。
(三)獲得資助後一年未開展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將撤銷該項目並收回全部已劃撥經費;到期未取得預期成果者,取消剩餘經費。
(四)經費審查及報銷,按財務處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七、結題審查
凡獲得資助的項目,其研究成果均應由老年科研基金學術組評審認定並提交離退休工作處備案;成果正式鑑定、出版或公開發表,作者單位均應標註“西南大學”。作者或項目負責人姓名必須署離退休教職工的真實姓名,否則不予受理。
八、申請與審查程式
(一)申請者每年11月向老年科研基金學術組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老年科研基金申報表以及發表、出版的成果原件或複印件(含封面、目錄、文章全文和封底);獲獎者應提交證書或證明材料。
每人每年申報資助的成果不能超過2項,申報資助的成果僅限評審當年所取得的成果;申報日期後、12月31日前發表或者出版的成果,可在次年申報。
(二)學術組根據資助的數量、額度按條件進行公正評審,擇優予以資助,並初次公示。
(三)在聽取反饋意見後,由學術組進行複議,經老年科研基金管理小組最後核定公布。
九、本辦法從2007年開始執行,有關具體問題由西南大學老年科研基金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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