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縣公路養護管理質量標準與檢查考核實施細則

《西充縣公路養護管理質量標準與檢查考核實施細則》是西充縣制定的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充縣公路養護管理質量標準與檢查考核實施細則
  • 施行地區:西充縣
第一條 為確保我縣公路養護質量,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根據《西充縣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試行)》,參照交通部《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JTJ07 5—94),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全縣國、省、縣、鄉、村公路的日常養護管理檢查考核工作。檢查考核按照“明確職責、分級考核、獎優罰劣”的原則執行。
第三條 公路日常養護管理質量標準:
(一)路基養護
1.道路基礎、邊坡、護肩、構造物等完整、穩固,無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危石、塌方、雜草和樹叢;
2.排水溝、截水溝排水暢通,無淤塞、無漫水;
3.橋洞、涵洞過水通暢,無堵塞、無垃圾和廢棄物。
(二)路面養護
1.路面無坑凼、無車槽、無隆起、無積水,道路平整順適;
2.路面無拋灑物、堆積物、飛石及其它障礙物,路容整潔。
(三)安全及附屬設施維護
1.公路構造物、招呼站、標誌標牌、警示樁、防護欄等設施完好、齊備;
2.道路基礎、邊坡、橋樑、涵洞、等無重大危險情況,道路安全。
(四)路政管理
1.無超限超載車輛、鐵腳車、手扶防滑輪上路行駛;
2.無擺攤設點、堆放雜物、傾倒垃圾、設定障礙、打場曬糧、占道停車、私挖亂種、開溝挖渠、毀壞路肩與邊溝等現象;
3.行道樹修剪、粉刷美觀、大方,無被盜伐情況發生。
(五)災毀搶修
及時清除單位小於5立方米的塌方、土石流等,並及時上報單體超過5立方米的災毀情況 。
第四條 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標準:縣道和鄉道養護人員,每周上路實施全面徹底日常養護管理的工作日不得少於5天,村道每周上路實施全面日常養護管理次數不得低於1次,並做好養護管理記錄。
第五條 公路養護管理檢查考核分養護質量檢查評定和養護管理綜合考核,其中養護管理綜合考核由“養護質量評定”和“養護管理”組成。
第六條 公路的養護質量檢查分為月檢、季度檢查和年終檢查三種方式。月檢由各管養單位進行自查;季度檢查與年終檢查由縣交運局組織縣公路管理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各管轄道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分道路、橋涵、附屬設施、綠化及日常巡查情況五個項目,實行百分制養護缺陷扣減法,檢查評定方法詳見《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表》(附屬檔案3)。
第七條 公路養護管理的考核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村道養護管理的考核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年度綜合考核按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分值各占50%進行。考核標準及方法詳見《公路養護管理綜合考核表》(附屬檔案4)。
第八條 公路養護管理綜合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按“優、良、中、差”四個等級評定。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為“優”;80分(含80分)至90分的為“良”;70分(含70分)至80分的為“中”;70分以下的為“差”。
第九條 半年與年度綜合考核結果,作為撥付養護資金和參與全縣年度考核等次獎勵的重要依據。養護經費的撥付採取每半年一次的支付方法,撥付標準方法如下:
養護綜合考核結果為優的全額撥付養護經費;考核結果為良的撥付養護經費的90%;考核結果為中的對責任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按管養里程300元/公里扣減養護經費;考核結果為差的停撥養護經費,取消管養人員資格並通報批評。
第十條 在養護管理年度綜合考核的基礎上,開展公路養護管理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比活動,對於評選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獎勵資金從扣減的養護經費中列支;對養護不力、管理不善和社會不良反映大的鄉(鎮)及有關管養單位,扣減或停撥養護經費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細則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