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意見的通知

《襄樊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意見的通知》是2002年12月8日襄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單位】襄樊市
【發布文號】襄政辦發[2002]161號
【發布日期】2002-12-08
【生效日期】2002-12-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襄樊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意見的通知
(襄政辦發[2002]16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市文體局、市計委、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意見
(市文體局、市計委、市財政局 2002年11月28日)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用先進文化占領城鄉陣地,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文化廳、省計委、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02]5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重視程度。大力推進基層文化建設
(一)加強基層文化建設,做好基層文化工作,對於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民眾之間的血肉聯繫,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城鄉經濟與社會進步,具有重要作用。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實踐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基層文化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基層文化工作責任制,統一思想,真抓實幹,努力開創基層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二)進一步明確基層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十五”期間,我市基層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始終堅持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大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和襄樊地方特色文化,摒棄落後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十五”期間,以社區和鄉鎮為重點,全面加強文化陣地、文化隊伍建設,不斷創新文化活動內容和方式,努力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切實加強對基層文化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基層文化工作責任制,把基層文化建設納入整體工作目標及綜合性評先條件中,落到實處;文化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抓好基層文化建設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計畫、財政、建設、土地、人事、編制、稅務、民政等部門,要發揮各自的職能,積極支持基層文化建設;宣傳、文化、教育、廣電、體育及工、青、婦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促進基層文化事業的發展。
二、逐步改善條件,切實抓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各級政府要加大投資力度,加強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滿足人民民眾就近、經常和有選擇地參加文化活動的需要。各地要把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並重點建設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公共文化設施。“十五”期間,要實現各縣(市)有文化館、圖書館,每個鄉鎮和社區都有綜合性宣傳文化機構的目標。各城區、開發區要建設綜合性的文化設施。70%的縣(市)區文化館、圖書館要達到文化部規定的二級館標準。要認真抓好鄉鎮、街道文化設施設備建設,對於被擠占、挪用的鄉鎮公益文化設施,當地政府要限期收回。對已撤併鄉鎮的文化站的土地、設施、設備等資產,原則上由合併後的綜合性宣傳文化機構管理使用。
(五)各級文化部門要通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日常管理,不斷提高文化設施利用率,增強綜合服務功能。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文化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用途,對於擅自改變用途的要立即予以恢復,確保其用於開展文化業務。機關、學校、企業、部隊的內部文化設施,凡有條件對社會開放的,要採取多種形式開放,為民眾開展文化活動提供方便。
三、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基層文化隊伍素質
(六)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文化機構的工作崗位規範,逐步實行工作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充分發揮市直文化單位和縣(市)、區文化機構的積極性,儘快建立基層文化骨幹培訓網路。各級文化部門要堅持每年舉辦1至2次業務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基層文化工作者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逐步建立與完善城市社區文化指導員制度、民間文藝團體註冊登記監督檢查制度。
(七)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機構改革的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鄉(鎮、辦事處)設定綜合性宣傳文化機構,合理確定鄉鎮文化機構的人員編制,確保鄉鎮文化工作有專人負責,保證人員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四、創新活動方式,豐富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八)繼續開展文化先進縣(市、區)、文化先進鄉(鎮、辦事處)和文化先進(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評選標準和考核辦法,以期達到整體推進基層文化事業發展的目的。在基層文化活動中,要努力創品牌、創特色,推出一批特色文化社區、特色文化廣場、民間藝術之鄉和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積級參與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力爭在“十五”期間,在全市建立9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中心。
(九)積極推進文化進基層、進社區、進鄉村,深入開展以“送戲、送書、送電影”為主要內容的文化下鄉和文化扶貧活動。各專業劇團要堅持開展送戲下鄉下基層活動,按規定完成基層演出場次。完成下鄉演出任務的專業劇團由當地財政給予適當演出補貼。各地要認真實施“萬村書庫工程”,深入紮實地抓好“文化科技屋”、“文化中心戶”建設,切實為廣大基層民眾提供精神食糧和智力支持。進一步加強農村電影工作,理順籌集電影費的渠道,建立健全購買農村16毫米影片專項財政補貼制度,認真實施農村電影“2131工程”,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力爭到2005年,基本實現全市一村一月一場電影的目標。
(十)加強城鄉文化市場的培育與管理,積極引導民眾的文化消費。堅決制止傳播色情、暴力、愚昧、反動、封建迷信等內容的違法活動。各地要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機構和稽查隊伍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和日常工作所需經費,採取培訓等方式,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五、加大投入力度,落實基層文化建設的各項政策
(十一)按照建設公共財政的原則,切實加大對基層文化建設的投入。要確保文化事業經費的增長不低於當年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安排應向基層文化建設項目傾斜;對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和鄉鎮綜合性宣傳文化機構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日常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保證有影響的重大民眾文化活動的投入。積極幫助縣、鄉文化單位化解債務。“十五”期間,市財政投入一定的資金,用於扶持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縣以上公共圖書館藏書建設和自動化、數位化建設要按《湖北省公共圖書館條例》落實。
(十二)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41號),切實做好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鼓勵對社會公益性活動、項目和文化設施等方面的捐贈。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文化建設,逐步形成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多渠道籌資為輔的文化建設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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