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 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指導、搞好轄區內各村(社區)的工作,支持、幫助村民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黨的委員會、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民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四)負責編制和執行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經濟,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各項惠農政策,為經濟主體提供示範引領和政策服務,引導和促進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鄉鎮單位的幹部。
(六)領導本鎮的
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文明鄉村、
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建設活動,組織民眾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七)強化公共服務,依法做好民政、教育、衛生健康、科技、退役軍人服務、殘疾人就業、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協調解決民眾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
(八)依法開展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和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本行政區域的社會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鎮機關統一設定為七個黨政內設機構和五個
事業單位。七個黨政內設機構為:黨政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信訪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城鎮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五個事業單位為:黨政綜合服務便民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社區建設發展中心(衛生健康養老服務中心)、綜合文化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所)、村鎮建設發展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
(一)黨政辦公室
主要承擔鄉鎮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同時承擔黨委、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調研、保密、機要、檔案、會務、接待、
政務公開、
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鄉鎮應急和目標任務的督查落實考核等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
主要承擔鄉鎮黨政機關、
事業單位、行政村(社區)、“兩新”組織等黨的組織建設、
思想建設、
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等基層黨建工作;協助黨委做好黨建日常工作;負責黨務公開等工作;綜合協調政協委員,聯絡工青婦等群團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鄉村振興辦公室)
主要承擔轄區內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和
固定資產投資等工作;負責經濟綜合管理和第三產業發展規劃、招商引資、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統計、財政預算等工作;負責經濟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經濟綜合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工作;負責財政預算編制、執行及管理;做好企業代辦服務和安商、穩商工作;協助企業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營商環境訴求建議渠道,依法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負責各類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域最佳化改善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負責深化農村改革和鄉村振興相關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鄉村振興戰略制定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有關措施意見;研究制定鄉鎮鄉村振興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管理和指導糧食、經濟作物生產流通、畜牧水產、水利、林業、農村能源、農教科等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示範引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職責;負責村務公開和村級財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轄區內村組“三資”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做好經濟發展、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相關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
主要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遊、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
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有關措施意見;研究制定和草擬鄉鎮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鎮年度扶貧開發目標、任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做好社會事務、扶貧開發相關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信訪辦公室)
負責維護轄區內社會秩序穩定,做好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持續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反邪教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轄區內的矛盾糾紛並及時調處;負責轄區內法制教育、
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治安保衛等工作;加強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員的教育、幫扶工作,對危險物品存放場所、特種行業和公共複雜場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務和支持;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政法、統戰、民族宗教工作;處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維護村(居)民的合法權益;協調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相關的其他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揮轄區內各派駐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牽頭建立
綜合行政執法平台及格線化執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推動鄉鎮綜合執法機構與縣直執法部門的溝通協調,指揮調度轄區內派駐執法機構進行聯合執法的運行機制;代表鎮政府履行明確賦予或授權的
行政執法職責等;協助處理轄區內重大行政違法案件,完成轄區內重大、臨時、突發事件的執法工作和重大保障執法任務;負責安全生產、消防、防災減災救災等各類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村(社區)做好應急管理相關工作;協調做好行政執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相關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城鎮管理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的政策法規,協助做好城市規劃執行和建設管理的實施工作;協助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綠化美化、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協助做好開發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做好“城中村”整治;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動植物防疫和農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承擔鄉鎮、村莊(社區)規劃建設管理、棚戶區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人居環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開發工作;負責環境資源綜合保護和規劃利用;負責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大氣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和工礦污染監管等方面工作;協調做好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相關工作;承辦上級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黨政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
負責為轄區內企業民眾辦事提供公共服務;負責制定中心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駐中心視窗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管理,並負責實施考核、評比;負責擬定進入中心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變更意見,並對許可權內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對許可權在上級部門的行政審批許可類事項開展初審、呈報服務,實行集中管理,貫徹上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承擔本鎮社會勞動保障和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參加社會勞動保障人員、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和資料庫,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發展勞務經濟,拓寬就業渠道,開展就業培訓;負責本鎮各種社會勞動保障信息、統計、匯總和社會勞動保障費的督促繳納工作;協調做好綜合便民服務、社會保障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社區建設發展中心(衛生健康養老服務中心)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城鎮、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及社工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協助做好全鎮城鎮、社區建設規劃工作;承擔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在社區開展民政福利、勞動保障、特殊困難群體服務工作。負責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畫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協調做好社區建設、衛生健康養老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綜合文化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所)
通過民眾性文化藝術,體曹活動和文藝手段,向廣大民眾進行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科學普及教育和黨的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組織和舉辦民眾文化藝術、文娛體育活動,繁榮文藝創作,活躍民眾文化生活,並輔導村(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學技術文化知識,傳遞科技、經濟信息,為民眾致富和振興農村經濟服務。負責指導村(社區)新時代文明建設和活動開展工作;負責統籌轄區內各級各部門的公共文化服務平台資源,為各項文明實踐活動開展提供保障;協調做好文化、新時代文明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村鎮建設發展中心
貫徹上級關於村鎮建設方面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村鎮發展規劃,搞好土地管理使用、環境保護等工作;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農業生產、農業機械、水政、漁政、林果、畜牧業的方針、政策;承擔上級推廣下達的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範、培訓、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對農民進行指導、培訓,收集推廣傳遞農業科技信息,結合技術推廣開展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承擔農業機械的統計、人員培訓、技術檢測、維護修理和水政、漁政、林果、畜牧業生產經營、保護運輸等社會化服務工作;輔助做好國家指令性的畜禽疫病防治、檢疫、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三資”服務工作;協調做好村鎮建設、農業農村等相關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退役軍人服務站
協調落實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採集等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和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協助做好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網上信訪和電話信訪,上級領導、部門交辦信訪事項,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結合實際開展心理疏導、法律服務等工作;搭建政策諮詢、溝通聯繫、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多渠道籌措資金,針對性、常態化開展精準幫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全面摸清、動態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當好退役軍人的服務員、宣傳員、信息員、聯絡員,就近聽取訴求,突出面對面、個性化、一對一服務,主動登門入戶宣講政策、解決問題,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結合“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等情況,及時開展走訪慰問;完成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承辦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機構地址:襄城縣中心西路392號城關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