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紅十字會

依據紅十字會章程,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根據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轄區內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民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參加現場救護;依照七項基本原則,完成政府的委託事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糾正濫用紅十字標誌現象。
(二)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轄區內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民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三)開展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基層組織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
(四)協助縣人民政府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並與縣人民政府共同對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五)開展社會服務及社區紅十字服務工作;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在社區開展社會服務、宣傳培訓、募捐救助活動。
(六)推動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預防控制愛滋病宣傳和健康教育、關心愛護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開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七)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八)宣傳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七項基本原則。
(九)開展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宣傳動員、組織工作。
(十)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定紅十字募捐箱並進行管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自主處分募捐款物。
(十一)興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十二)參加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十三)完成縣人民政府委託事宜。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負責制定我會辦公和會議制度,組織辦公和重要會議;負責協調各股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查辦工作;負責處理文電、公文把關以及印鑑、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協調處理來信來訪; 負責起草我會重要會議報告。
負責制定全縣紅十字會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積極宣傳國際紅十字和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宣傳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 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在社區開展社會服務、宣傳培訓、募捐救助活動;開展青少年紅十字活動;興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財務股
嚴格按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記賬結賬和填報各種財務報表;嚴格執行各項費用報銷規定,把好財務審核關,努力做好增收節支工作;及時向會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協助領導做好財務管理決策;主動協調好有關單位的業務往來關係,檢查指導各鄉鎮、村紅十字機構財務情況;負責會計檔案的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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