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運港成本加運費、保險費交貨價

裝運港成本加運費、保險費交貨價,又稱到岸價格,是指賣方負責租船訂艙,按期將契約規定的貨物裝運往約定的裝運港,辦里保險並支付運費和保險費。

採用裝運港成本加運費、保險費交貨價術語,買賣雙方責任和風險的劃分一般是:賣方以自己的費用和風險將約定貨物裝運到船上,並辦理海上保險,備齊海運提單及保險單等貨物單據提供給買方,交貨責任則告完成;買方須負擔貨物裝上船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須憑賣方提供的貨運單據支付貨款,辦理在目的港的進口和收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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