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地價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因改變土地用途等而向國家補交的地價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收益。需要補地價的情形主要有3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補地價
- 補地價:改變後的地價-改變前的地價
- 單價:原樓面地價×(現-原)容積率
- 總價:補地價(單價)×土地總面積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補地價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因改變土地用途等而向國家補交的地價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收益。需要補地價的情形主要有如下3類:①土地使用者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高度等城市規劃限制條件;②土地使用者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包括出讓土地使用權期滿後續期);③土地使用者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要求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內容
對於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高度等城市規劃限制條件的,補地價的數額理論上等於改變後的地價與改變前的地價之差,即
補地價=改變後的地價-改變前的地價
其中,對於單純提高容積率或改變土地用途並提高容積率的補地價來說,如果將提高后的容積率稱為現容積率,提高前的容積率為原容積率,則補地價的數額為:
補地價(單價)=現樓面地價×現容積率-原樓面地價×原容積率
補地價(總價)=補地價(單價)×土地總面積
如果樓面地價不隨容積率的改變而改變,即:
補地價(單價)=原樓面地價×(現容積率-原容積率)
或者
補地價(單價)=原容積率下的土地單價/原容積率 ×(現容積率-原容積率)
補地價廣泛套用在香港的新界土地轉讓上或房屋署的居者有其屋計畫內。若賣家要將這些業賣出,他必須將物業先補地價,拿到補地價紙後,才可將物業賣出,現時買賣情況,亦可以容許賣方收到買方的樓款才補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