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城鄉規劃局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

衡陽市城鄉規劃局成立於1996年元月,原名衡陽市規劃管理局,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下設7個科室和一個局機關工會。2001年,機構改革後,更名為衡陽市城市規劃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屬市政府工作部門,下設11個科室、一個局機關黨委、一個局機關工會,下轄一個規劃設計院、一個規劃科技信息中心、一個規劃研究中心、一個規劃監察大隊、四個規劃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市城鄉規劃局
  • 地區:衡陽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榮譽,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機構榮譽

1997、1998年連續兩年被市政府評為“城建城管先進單位”。1998、1999年連續兩年被市人民政府評為“行政執法先進單位”。2001年市規劃局黨組被市委評為“優秀領導班子”。2002年規劃局被市人民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局長、黨組書記鄭成華榮立三等功。2003、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雙聯”工作先進單位和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先進單位。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招商引資服務單位”、“文明單位”、“創‘學習型、創新型、務實型’機關活動先進單位”、“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管理先進單位”、“涉外服務工作先進單位”。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建設廳評為“湖南省建設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集體”。2007年被評為“全省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08年被評為“湖南省建設系統先進單位”。2009年被評為“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被市委評為“新農村建設工作先進後盾單位”。 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項目建設年先進單位”,獲得市委“重大貢獻獎”,被市政府評為“新型城市化先進單位”、“依法行政先進單位”。2012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項目建設年先進單”、“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被市政府評為“政府融資工作優質服務單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進單位”。2013年被湖南省城鄉規劃學會評為“優秀會員單位”。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我市城鄉規劃的有關地方性政策及規範性檔案。
2、承擔市域內城鎮體系規劃、市本級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以及鄉集鎮規劃、村莊布局規劃的編制、報批及實施管理的責任;督促、檢查、指導各縣市及南嶽區村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報批及實施管理的責任。
3、承擔城鄉規劃設計及方案評審和專家論證的責任,參與建設項目工程的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
4、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的責任,核發選址意見書,參與可行性研究和設計任務書的報批工作。
5、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制定市本級土地儲備及土地交易中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責任。
6、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責任,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包括改變臨街建築立面)的建築物、構築物、臨時建築和道路、橋樑、管線等市政工程設施以及防災、園林綠化、城市地下空間、戶外廣告的規劃審批和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承擔城鄉規劃設計市場以及城鄉勘察、工程測量管理的責任。
8、承擔各項建設項目審批後跟蹤管理的責任,查處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建築使用性質和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參與查處違反城鄉規劃占用土地行為,受理規划行政複議案件。
9、承擔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規劃(含村民建房)管理的責任,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10、承擔全市城鄉規劃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城鄉規劃科技管理工作的責任。
11、承擔指導、監督、檢查縣(市)及南嶽區規劃業務工作的責任。
12、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13、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組織人事科
審計財務科
用地規劃科
工程規劃科
規劃設計科
市政規劃科
村鎮規劃科
法規科
總工室
機關黨委
監察室
規劃信息科技中心
規劃設計院
雁峰規劃分局
石鼓規劃分局
珠暉規劃分局
蒸湘規劃分局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陳添喜
副局長、黨組成員:楊承友
副局長、黨組成員:侯躍澤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何光
副局長、黨組成員:湯紹鋒
總規劃師、黨組成員:楊勁松
工會主席、黨組成員:龍瑞祥
副調研員:蔣經偉
副調研員:方顯龍

地理位置

地址:華新開發區祝融路與光輝路交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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