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工資理論是對主流工資決定理論的一種豐富和有益補充,並在微觀層面為現存的效率工資理論、供求工資理論和議價工資理論等提供了更為現實和堅實的技術基礎和解釋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為工資理論
- 外文名:Behavioral wage theory
行為工資理論的提出
工資理論一直是經濟學家們關注的熱點和前沿。從一般意義上來說,許多經濟學家已經發現,傳統的新古典工資理論難以解釋現實工資決定問題,為了彌補工資理論中微觀層面的某些缺憾,在行為經濟學和實驗經濟學大行其道的今天,經濟學家結合新制度經濟學(包括契約理論和激勵理論等最新理論成果)對工資理論進行了拓展和補充,同時通過引入實驗博弈論尤其是動態非合作博弈等現代技術方法和工具,從行為理性和公平競爭等方面提出了工資理論過去忽視的新視角。新古典工資理論在不完全勞動契約和勞動力市場不完全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它完全把個體假設為具有利己動機和有限理性的“經濟人”,隨著經濟和技術結構的演進,工資實踐中的很多問題都對此種標準範式提出了質疑和挑戰。例如人們逐漸發現,個體在勞動力市場主體雙方勞動決策行為提供的互動過程中,會表現出各種各樣的利他選擇、公平行為偏好和互惠動機。這些局限導致它在產業、行業和職業之間的工資差異等方面缺乏解釋力,同時行為和實驗經濟學的蓬勃發展也給勞動力市場工資政策運用提出了巨大的挑戰,所有這些因素促使經濟學家在解析工資實踐時轉而從更一般假設角度分析勞動力市場主體的工作搜尋行為(如最低工資和保留工資)和勞動決策行為(如公平工資和錦標賽效應),關注行為過程和績效結果,從而提出了行為工資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