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審計是審計主體依法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相關經濟業務活動進行審查,以監督、評價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資料的真實性和公允性的獨立經濟監督活動。
行政事業審計的主體是國家審計機關、社會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而以國家審計機關為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對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軍隊、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宣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企業和事業單位,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行政事業審計的對象或客體,是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