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包受理

行包受理

旅客託運行李包裹(簡稱行包),由站方開具汽車旅客運輸行包票。行包要包裝嚴密,綑紮牢固,標誌明顯,適宜裝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包受理
  • 不能超過:40千克
  • 特點:由車站會同託運人開啟查看
簡介,規定,相關記錄,

簡介

以高速公路為主通道的新的公路網路逐步建成,隨著公路幹線快速客運系統的形成,各主要城市之間道路快速客運高密度發班、發車和到站時間準確的直達運輸優勢,為道路客運非旅客同行行包(簡稱快件行包)運輸的蓬勃發展奠定了基礎,這將進一步拓展車站和客運車輛單位的業務範圍,已經或即將成為道路客運行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和服務範疇。

規定

跟車託運行包受理
業務諮詢
接受客戶諮詢時,必須耐心、熱情、細緻、認真,使用文明用語回答客戶的各項詢問,指導客戶做好辦理託運需要客戶配合的各項工作。
安檢計量
A)對託運行包必須進行檢查,觀察客戶的神態及行包,發現可疑情況要求客戶開包接受檢查,嚴格杜絕危險“三品”託運,並對客戶作好宣傳解釋工作,檢查細緻、文明,要求客戶對包裝不合格貨物進行再包裝,合理選擇包裝材料,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散失。
B)對託運貨物進行計量,做到公平、公正。按標準計價收費。
開單收費
A)根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分別填寫《行包〈快件〉託運單》、《道路運輸行李包裹託運發票》和託運標籤進行收費,行包員收取託運費和包裝費後,並認真檢查客戶所填寫的項目,並要求客戶在注意事項欄簽名確認。
B)嚴格按照廣東省道路運輸協會頒發的《公路快件貨物運輸規範性檔案》的收費標準進行計價收費,做到公正、準確、清楚。
交給憑證
經核對後,託運單沒有出現任何錯誤,並確認客戶在單上已經簽名後,將第一聯交給客戶作為憑證自行保管。至此,行包託運過程正式生效,《行包〈快件〉託運單》一式四份,始發站、客戶、車屬單位、終點站各持一份(須經下一環節簽名確認後方為有效),各自以此作為結算(取件)憑證。
張貼標籤
將填寫好的託運標籤貼在貨物上,做到標籤貼掛牢固、規範,標籤的內容與託運單內容一致。
配載
對於跟車託運的行包,應安排人和行包同車。
裝車
在確認運載車輛後,將行包交給搬運工連同《行包〈快件〉託運單》(後兩聯)一併送到車場,經司乘人員檢查無誤後,將行包集中放入車輛行李倉或先裝入特定的器皿再放入車輛行李倉,最後由司乘人員在《行包託運單》(後兩聯)簽名確認(如司乘人員有異議或車輛行李倉容納不下時,應及時通知行包主管人員處理;需另行安排班車的,要在《行包〈快件〉託運單》及《行包受理出庫記錄》中作相應的修改)。
中途運送
車屬單位接收行包後,負責行包的運送工作,在運送過程中,確保不發生人為造成的損失。
領取
車輛到達終點站後,客戶憑始發站開具的《行包〈快件〉託運單》(第一聯)領取行包,在確認行包無誤後,在《行包〈快件〉託運單》(第四聯)簽名並領回行包。
不跟車託運行包受理
業務諮詢
接受客戶諮詢時,必須耐心、熱情、細緻、認真,使用文明用語回答客戶的各項詢問,指導客戶做好辦理託運需要客戶配合的各項工作。
安檢計量
A)對託運行包必須進行檢查,觀察客戶的神態及行包,發現可疑情況要求客戶開包接受檢查,嚴格杜絕危險“三品”託運,並對客戶作好宣傳解釋工作,檢查細緻、文明,要求客戶對包裝不合格貨物進行再包裝,合理選擇包裝材料,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散失。
B)對託運貨物進行計量,做到公平、公正。按標準計價收費。
開單收費
A)根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分別填寫《行包〈快件〉託運單》、《道路運輸行李包裹託運發票》和託運標籤進行收費,行包員收取託運費和包裝費後,並認真檢查客戶所填寫的項目,並要求客戶在注意事項欄簽名確認。
B)嚴格按照廣東省道路運輸協會頒發的《公路快件貨物運輸規範性檔案》的收費標準進行計價收費,做到公正、準確、清楚。
交給憑證
經核對後,託運單沒有出現任何錯誤,並確認客戶在單上已經簽名後,將第一聯交給客戶作為憑證自行保管。至此,行包託運過程正式生效,《行包〈快件〉託運單》一式四份,始發站、客戶、車屬單位、終點站各持一份(須經下一環節簽名確認後方為有效),各自以此作為結算(取件)憑證。
張貼標籤
將填寫好的託運標籤貼在貨物上,做到標籤貼掛牢固、規範,標籤的內容與託運單內容一致。
入庫
將行包連同《行包<快件>託運單》2、3、4聯交到倉管員處,並經雙方確認,在《貨物進出庫登記表》中做好入庫記錄並將行包分區擺放
配載
以安排最先班車為原則,再結合託運人的要求,確定託運班車並在《行包〈快件〉託運單》(後叄聯)填上發車時間。
出庫
行包在託運班車前20分鐘出庫,出庫時在《貨物進出庫登記表》做好出庫記錄,提領員或裝卸員應簽名確認。
裝車
行包出庫後連同《行包〈快件〉託運單》(後叄聯)一併送到車場,經司乘人員檢查行包無誤後,將行包集中放入車輛行李倉或先裝入特定的器皿再放入車輛行李倉,最後由司乘人員在《行包〈快件〉託運單》(第二聯)簽名確認(如司乘人員有異議或車輛行李倉容納不下時,應及時通知行包主管人員處理;需另行安排班車的,要在《行包託運單》及《行包受理出庫記錄》中作相應的修改)。《行包託運單》第二聯由始發站保留,第三、四聯交司乘人員。
知會工作
在行包裝車交接完畢後,始發站在必要時可通過使用網上傳送、傳真或電話聯繫等方式通知終點站按時接收行包。
中途運送
車屬單位接收行包後,負責行包的運送工作,在運送過程中,確保不發生人為造成的損失。
接收
終點站接到始發站行包到達通知後,經驗收確認行包無誤後,及時從到達班車中卸下行包,如發現行包件數或包裝與《行包託運單》不符,必須當即向承運方提出核對,並當場簽署《行包(快件)託運商務事故記錄單》,否則,拒絕卸貨。行包接收時,由車屬單位交貨人和終點站接貨人分別在《行包託運單》第三聯簽名確認,第三聯由車屬單位保留,第四聯終點站保留。
入庫和保管
倉管員在行包入庫時填寫《貨物進出倉登記表》,並分區擺放整齊,並通知提領人領取。
領取
接領人在接到託運人或終點站通知後,需持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儘快前往領取行包(超過48小時的需交納逾時保管費)。領取行包時,在確認行包無誤後,在《行包〈快件〉託運單》(第四聯)簽名並領回行包。同時,倉管員要在《貨物進出倉登記表》做好記錄。行包在抵達終點站三天后無人領取的,將行包送回原始發站(託運費及保管費由原託運人支付)。
工作結束
匯總當班單據,做好統計工作,填寫《行包(快件)託運業務匯總表》、《行包託運工作記錄》,交接班,向財務部繳交營業款。最後一班要收拾用具、單據,檢查各項設施,關好電源,鎖好抽屜和辦公室門窗。

相關記錄

《行包(快件)託運單》;
《行包(快件)託運標籤》;
《行包(快件)進出倉登記表》;
《行包(快件)提取登記表》;
《行包(快件)託運業務匯總表》;
《行包(快件)託運員日誌》;
《行包(快件)託運商務事故記錄表》。
《行包分類和計量準則》;
《行包託運和提領須知》;
《倉庫管理規定》;
《行包快運合作協定書》;
《行包(快件)倉管工作規範》;
《行包(快件)倉管員日誌》;
《行包(快件)搬運工作規範》;
《行包(快件)搬運員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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