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財政支付中心

蚌埠市財政支付中心是經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隸屬市財政局二級機構)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財政支付中心是經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隸屬市財政局二級機構)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市財政支付中心財政全額供給事業編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5個;受理科、資金支付科、工資統發科、會計信息科、綜合科(均為副科級)。內設機構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主要職責

1、預算指標及用款計畫管理。接收國庫科核批的部門用款計畫和部門報送的下屬單位的明細用款計畫,覆核部門預算指標、用款計畫及下屬單位的明細用款計畫,監控部門預算指標及用款計畫餘額。
2、辦理財政資金支付。接受並審核部門報送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核定財政直接支付金額,開具財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計畫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與財政資金授權支付業務。
3、監管非稅收入收繳。配合國庫科等有關部門確定非稅收入收繳範圍及收繳方式;監控執收票據的印製、發放、使用和核銷;對執收單位和代理銀行收入收繳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提供非稅收入執行情況。
4、登記總分類賬及明細賬。處理收支結報並向國庫科報送財政支出日報表及收入報表;登記收支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按期與國庫科、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對賬;進行有關收支信息統計分析。
5、管理各類賬戶。按統一制定的標準招標選擇代理銀行;辦理有關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核銷等事宜;監管各類賬戶使用範圍。
6、建設並維護收付管理信息系統。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完善收付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系統管理;監測系統安全;確定與部門、代理銀行網上收支信息交換的範圍和方式。
7、內部監督檢查。制定收付系統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財政支付機構和收付系統內部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預算單位及收款人投訴;對資金收付過程進行監測並對疑點問題進行核查。
8、配合國庫科推進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配合國庫科制定國庫收支管理制度、確定改革試點範圍、指導地方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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