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信託是指改變信託財產的性質、原狀以實現財產增值的信託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處理信託
- 資格:受託人應當是具有完全
- 地位: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 義務:處理信託事務的義務
處理信託是指改變信託財產的性質、原狀以實現財產增值的信託業務。
處理信託是指改變信託財產的性質、原狀以實現財產增值的信託業務。...... 在處理信託中,信託財產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財產可以變換形式,如將財產變賣轉為資金,或購買...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Trust)是...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
處理動產信託是指信託機構在接受信託的同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將動產出售給用戶。...... 處理動產信託是指信託機構在接受信託的同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將動產出售給用戶...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一般情況下...
信託業務亦稱“信託貿易”。代客戶買賣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的業務活動。如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
信託投資(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託...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
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7年第2號 《信託公司管理辦法》於2006年12月28日經會第55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
《信託業務會計核算辦法》主要內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有關中央管理企業:為規範...
信託法是為了調整信託關係,規範信託行為,保護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信託事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2001年4月28日通過公布,2001年10月1日生效施行。...
所謂信託風險,是針對投資者在投資信託結束後,本金是否如期歸還的一個基本概念。...... (二)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三)信託財產本...
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
現代信託的形成,標誌著自然人為受託人的民事信託向法人為受託人的商業性信託的轉變。以受託人盈利為目的承辦信託的活動,使信託成為一種商業行為,使信託業務成為金融...
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
信託行為是以設定信託為目的而發生的一種法律行為。確認信託行為的書面形式一般有三種:一是信託契約或契約;二是個人遺囑;三是法院依法裁定的命令。大陸法國家信託法...
金融信託是以信用基礎的資產(動產、不動產、金融資產等)所有者為獲利或其他目的而將財產的管理或處理權委託給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的一種經濟行為,它是在實物信託...
信託貸款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按其(或信託計畫中)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1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8年12月17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
通常,信託關係是指一方基於對另一方的信賴將自己的特定財產交於另一方管理,另一方則承諾為對方的最佳利益而行為或為了雙方的共同利益而行為。...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為加強對信託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信託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信託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