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虎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61號),制定本規定。

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雞西市委和虎林市委關於政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解放西街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領導重要活動和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重要工作情況通報、匯報和市政府工作計畫、總結報告、領導講話等文字起草或審核工作。負責對《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全體會議講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和文章、市政府重要工作匯報的起草。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四)配合市委辦公室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草擬、審核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配合市委辦公室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五)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印信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對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七)負責收集、篩選、編髮、傳遞政務信息,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向省、雞西市政府報送我市重要信息。
(八)負責全市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考核等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全面及時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
(九)組織實施全市黨政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務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政府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黨政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辦公用房管理調配工作;負責市政府公務用車管理平台的人員配置、建設、管理、保障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的辦公服務;負責市政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上級下派我市掛職、任職的市級幹部周轉住房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區節假日值班值宿的安排;負責維持市政府直屬辦公區信訪秩序及協助市信訪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離退休領導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加強與區域內農場、森工林業局溝通協調,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雞西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二)負責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日常監管。
(十三)分析評估全市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四)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聯繫駐我市的金融管理部門,協調服務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組織協調引進域外金融機構,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
(十五)參與協調全市重大項目融資工作,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與市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公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調配、監督管理工作,上述單位的所有國有資產由市財政局負責管理。市政府辦公區、指定區域範圍等有關辦公用房的日常使用、調劑、物業、維修等管理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職責由市財政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政務股。負責市政府有關會議的會務和市政府各部門的會議審批、檔案的審核把關等工作;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承辦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收文處理、檔案制發、檔案管理和檔案、資料的分送、傳閱、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政務接洽及有關電話接轉;負責對全市政府各部門文秘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重要檔案、電報落實情況,市長批示列入督辦件的督辦檢查與反饋;負責與市人大、市政協的日常聯繫,綜合和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政府辦公室內部日常工作的協調。承擔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內部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密、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市政府直屬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的審核,組織辦公室及歸口管理單位制訂年度目標責任制並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市重要情況的綜合分析;圍繞市政府重要經濟決策開展調查研究;配合市委辦公室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草擬、審核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領導講話或報告、匯報的起草和部門為領導起草的材料的審核;負責市政府起草的材料的審核;負責蒐集和上報信息;負責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文字材料方面的具體事宜;承辦市長、副市長交辦的工作,根據領導指示,溝通協調有關工作情況,傳達領導同志的指示、批示。
(三)機關事務股。主管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擬訂市直有關機關事務工作和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管理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及市本級有關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市直有關機關事務業務綜合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市直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工作。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維修保障、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等有關支出管理方面的建議,按要求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辦公用房使用標準管理。負責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公單位)以及在市政府辦公區各單位的辦公用房及相應土地權屬管理。負責調配辦公用房。負責市政府辦公區等有關辦公用房日常使用、物業、調劑、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組織錄入、更新上級辦公用房管理平台中涉及我市的各項信息。負責市政府公務用車平台建設、管理、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辦離退休人員的有關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上級下派我市掛職、任職的市級幹部周轉住房調劑和有關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制定市直有關機關後勤服務的標準和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府辦公區、指定區域範圍辦公場所的服務保障、會議服務、後勤服務、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導有關集中辦公區和指定區域範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機關事務工作。
(四)政務公開股。負責全市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考核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全面及時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協助市領導同志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工作。
(五)區域經濟協調辦公室。負責協調促進市轄區域內農場、森工企業區域一體化發展,承擔區域經濟一體化調研及情況綜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六)金融股。貫徹落實國家金融方針政策,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聯繫駐我市的金融管理部門,協調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參與全市重大項目融資工作,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負責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日常監管及行政審批事項。協調指導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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