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Hulin Transport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雞西市有關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計畫;協調擬訂實施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客貨運輸、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及車船租賃、車船出入境、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及運輸行業其他從業人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和重點工程建設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以及有關公路、水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及運輸設施建設、管理和養護,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組織協調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戰備公路、水路建設、維護,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合作與外事工作。
(七)負責道路和水路運輸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八)貫徹執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現代交通運輸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電、會務、紀要、信息、保密、檔案、外事、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維穩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聯絡接待、綜合協調、監察督辦等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及行業管理的調研工作;參與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負責制定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工作;承擔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直屬單位資金監督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內部資金監督工作;承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引資、融資、專項資金管理、預決算、政府採購、信貸等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建設等工作。
(二)安全法規股
擬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規劃、年度計畫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擔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本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協調和督辦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許可權內幹線公路、港口、航道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監督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行業管理;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承擔汽車出入境運輸有關管理。按規定負責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三)規劃建管股
負責擬訂公路、水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有關規定和標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前期立項審查及後期評價工作;落實上級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承擔公路、水路對外合作有關工作;落實上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負責許可權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綜合協調和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變更設計及預算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交通重點工程、農村公路建設、大修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程招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程造價和規定許可權內的竣工驗收工作;落實上級公路養護、運營、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指導監督全市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國防邊防公路、水路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戰備物資的儲備、調撥等工作;承擔軍地溝通協調、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