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虎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辦公地址:虎林市建設西街平安北路老財政局家屬樓院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外事、港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全市的重大涉外事務。審核有關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歸口管理外事、港澳事務工作。
(二)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承辦市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的審核和報批。負責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和報批。
(三)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負責外國記者的管理與服務。指導和監督市直各部門的外事業務。組織對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四)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
(五)負責協助省外事辦管理外國駐華領事機構在我市的活動。協調處置境外涉我市突發事件。保護在境外我市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我市涉外突發事件,處理和協調關係國家安全問題的有關涉外事宜。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邊境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屬的國界事務,處理邊境地區和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工作。
(七)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聯繫。負責對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和報批以及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負責港澳記者來我市採訪的申請、報批和管理。承辦全市因公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暫不設內設機構,設下列工作崗位:
(一)綜合辦公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邊境和領事崗位。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邊境管理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參與各類重大邊境涉外事件的處理。承擔全市邊境、界務管理和邊防的綜合協調工作。對在邊境地帶或界水中從事各種生產活動進行審核。指導邊防部隊、公安機關與俄的重要會談、會晤工作。協助省外事辦管理外國駐華領事機構在我市活動的管理。協調處理境外涉我市突發事件,保護在境外的我市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我市涉外突發事件,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涉外事宜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外國留學生等外國人來我市邀請工作。負責外國記者、港澳記者的管理與服務。向有關方面提供相關宣傳材料及對外表態口徑。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市重大涉外報導文稿。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的活動。負責駐華外交人員來訪的報批。
(三)國際和出國(境)管理崗位。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對外方針政策,了解有關動態。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各國家、地區及港澳在多領域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接待市級機關邀請的外賓,以及國家和省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承辦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協調管理各社會組織參與的國際交流活動。負責以我市名義簽訂的涉外協定的審核報批。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中央各部委及省出國(境)團組中我市人員的審核和報批。督促檢查國家、省、市有關因公出國方面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全市因公護照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團組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因公護照赴外國駐華使領館簽證代辦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外事紀律和涉外保密教育工作。

領導分工

陳金鐸 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姜玉松 虎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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