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衛生健康局

虎林市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虎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61號),制定本規定。

虎林市衛生健康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虎林市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雞西市委和虎林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愛民西街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健康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章。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醫療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全市衛生健康行業的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執行我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參與組織實施國家藥典。組織開展許可權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組織、協調、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國民營養計畫實施工作。依法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貫徹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落實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組織開展中醫藥科技項目的實施及成果推廣套用。
(十二)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指導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虎林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督查督辦、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及援外等外事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健康虎林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監督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衛生建設項目的落實。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健康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人口基礎的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崗位培訓、職稱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部門預決算、財務、資產、基建投資管理;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和直屬單位執行財務、基建管理制度的審計;負責局機關和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監督執行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執行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及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監督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
(二)醫政醫管股。貫徹實施全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監督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等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治工作。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省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落實國家、省藥品價格政策和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省內藥品生產、使用的鼓勵扶持政策。參與組織實施國家藥典。擬訂貫徹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醫學科研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和保健機構的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負責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執行;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國家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醫養結合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事業發展研究和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法制監督與疾病防控股。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法制建設規劃,負責衛生行政處罰案卷合法性、合理性、適用法律準確性審查。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市本級衛生健康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母嬰保健、計畫生育、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組織、協調、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國民營養計畫實施工作。依法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精神衛生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傳染病信息報告和死因監測工作。貫徹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四)基層衛生健康股。貫徹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基層衛生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參與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和醫聯體建設。
(五)婦幼健康與人口監測家庭發展股。貫徹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指導和監管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和免費避孕藥具管理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市公立醫院和民辦醫院做好黨的建設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系統管理幹部崗位培訓。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徐海林 局長、黨委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姜麗麗 副局長、黨委成員、黨委副書記。負責黨務、常務,分管黨的建設、幹部管理、宣傳、群團、老幹部、工會;負責行政辦公管理、安全生產、健康扶貧、婦幼健康服務、計畫生育、衛生應急、愛國衛生運動、信息等工作。配合派駐紀檢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管信訪、綜合治理、精準扶貧、掃黑除惡、“整頓機關作風,最佳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財務、人事工作。聯繫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
陳寶璽 副局長、黨委成員、醫政醫管、疾病預防控制、綜合監督、結核病防治、精神病防治、牙病防治、基層衛生、血液管理、基本藥物制度管理、中醫藥管理等工作。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老齡及醫養結合相關工作。負責職業健康防治工作。配合市紅十字會完成相關工作。聯繫指導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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