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虎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雞西市委和虎林市委關於市場監管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虎林市建設西街12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雞西市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各類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市級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相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依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監督檢查。開展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藥品、化妝品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或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流通環節藥品不良反應、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藥品、化妝品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或指導查處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六)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器械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或指導實施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風險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醫療器械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或指導查處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七)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創造、實施、管理和保護工作,打造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擬定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專利工作計畫,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十八)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市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工作,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5.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糧食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2)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價格調控、價格管理、成本監審工作。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價格壟斷調查職責。
6.與虎林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2)虎林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虎林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3)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虎林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督中發現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商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
7.與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省級、市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財務、審計、信訪、裝備、國有資產、檔案、保密、保衛、會務、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法規股。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三)登記註冊與信用監督管理股。承辦各類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工作。落實商事制度改革具體措施。承辦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統一承擔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工作。貫徹落實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四)網路交易與商品市場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負責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五)質量與認可認證監督管理股。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執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市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檢查,組織對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實施監督管理,指導查處認證違法行為。規劃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規劃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六)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指導打擊傳銷工作。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及相關經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並組織開展全市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承擔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並組織開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指導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工作。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指導市消費者協會工作。開展消費教育引導和消費警示提示。擬訂12315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的制度、措施、辦法。指導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組織投訴舉報平台信息化建設及數據統計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七)廣告與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及專利代理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及商標印製監督管理。加強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職責。
(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承辦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食品添加劑監督檢查,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指導食品攤販、小食雜店和現場制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市場推廣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查處食品生產、經營及餐飲服務領域的安全違法行為。承擔協調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參與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依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負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標準化與監測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全市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管理計量校準工作。
(十一)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負責對醫療機構使用單位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經營、使用特殊藥品和中藥材市場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和使用。
(十二)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市場監督、稽查管理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分工

王長江 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直接管理財務、各監管所(各監管所具體業務由各分管領導及業務股室負責指導)。
張廣徵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廣告與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
楊 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登記註冊與信用監督管理股、法規股。
張玉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王文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食品藥品檢測中心。
蘭保喜 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分管綜合執法大隊、虎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虎林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12315投訴舉報受理服務中心、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質量與認可認證監督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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