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再生育審批指南

虎林再生育審批由黑龍江省虎林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受理。

基本介紹

  • 實施主體:虎林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事項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 審查時限:13個工作日
  • 事項名稱:再生育審批
  • 受理時限:7個工作日
  •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辦理程式,

辦理條件

依法結婚的夫妻,已連雄生育一個子女,符重霉囑合下甩洪達嘗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間隔不得少於四年。

辦理程式

(一)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在生育之前向女方所在鄉鎮計生辦領取再生育審批表。
(二)夫妻雙方按要求填表,並請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後,將下列材料交女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婚入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海晚民計畫生育重判棕辦公室。
(三)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辦公室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日內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婚育狀況,並在審批表內簽署意見,然後將所有材料報送發證機關。
(四)發疊狼院證機關收到上報材料13日內,應由本機關政策法規機構審核材料後提出初審意見,並報經生育證再匙鴉想審批小組集體審批。
(五)經審定符合條件的由規劃統計股發放黑龍江省計畫生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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