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促進全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發展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谿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 制定: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
- 實施:牽頭組織全市招商引資活動
- 委託:審批或報批對外經濟貿易出國
主要職責
2、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有關招商引資政策,牽頭組織全市招商引資活動;建立和完善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的網路渠道,做好項目包裝和項目庫的建設;負責招商引資信息(新聞)發布,搞好招商引資工作宣傳;協調解決外商反映或投訴的合理要求、問題和意見。
3、審批、申報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契約、章程及變更;審批、申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管理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組織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4、制訂全市對外貿易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巨觀運行情況,提出巨觀調控建議;巨觀指導外經貿洽談會、展銷會、交易會等。
5、指導外經貿企業技術改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
6、指導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審核報批境外外經貿機構和外商、港澳台商駐本市常設代表機構。
7、研究制訂全市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和機構的報批與管理。
8、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國際合作業務。
9、負責外貿出口發展基金的管理;指導和管理外經貿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10、委託審批或報批對外經濟貿易出國(境)團組;負責管理外商邀請接待工作。
11、協調國稅、財政、出入境檢驗檢疫、海關、銀行、外管等部門與外貿有關的事項。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